“我就是想穿这一双,哪怕不合适我也想穿,为什么不能勉强?”贺怀景垂下眼,抿紧了唇,“再说了,新鞋哪有不磨脚的呢?不合适,多穿几遍,它总会合脚的。”</p>
郑平洲听出了他话里有话,松开手站了起来,他看着面前神情倔强的贺怀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p>
二十岁的年轻人,意气风发,朝气蓬勃,自负到能和全天下做对。他们的人生刚刚起步,没有经历过社会的锉磨,没有后顾之忧,也没有对于未来的忧虑,所以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因为他们有试得起的资本,有即便碰了南墙,也能有条重新来过的后路可走。</p>
贺怀景尤其如此,他从小受尽宠爱,备受呵护地长大,若说这二十年来,唯一让他不顺心的、栽了跟头的,也只有是在郑平洲身上了。</p>
郑平洲颇为无奈地盯着面前的男孩,觉得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才让贺怀景这么执着于得到他。贺怀景把好感与敬仰都错当成爱情,将胜负欲错当成占有欲,像是得不到糖的孩子一样胡搅蛮缠,想尽各种办法势要得到心仪的对象,然后牢牢地抓在手里,才觉得满足。</p>
可是贺怀景还是太年轻了,郑平洲想,他还不知道,爱情有很多种模样,远远不止是占有欲——爱一个人,是能忍受住独行的寂寞,是能学会在不得已的时候放手,是能强笑着祝他永远幸福,然后黯然离场。</p>
爱不止是占有,爱还可以是妥协。</p>
“郑导,你想什么呢?”贺怀景撇了撇嘴,“不要把我晾在这里好不好。”</p>
郑平洲冷冷地回道:“在想你什么时候能长大。”</p>
贺怀景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立刻就炸了毛:“我已经长大了!我成年了,都二十岁了!”</p>
“我看你的心智怎么好像停留在十八岁了,并没有同你的年纪一起长大啊?”郑平洲哼笑一声,在贺怀景气得跳脚之前,拉起他的一只手臂,搭在自己肩上,让人靠在自己身上,走路的时候可以省点力气,“你脚磨破了,就不要在这里乱转了,我送你回去吧。”</p>
贺怀景嫌他生硬,瘪着嘴道:“喂,这个时候不都是应该你蹲下来背我,或者把我抱回去吗?”</p>
郑平洲瞥了他一眼,说:“以后没事的时候,少看点和电视剧。”</p>
他心里暗道,贺二想得倒美。全天下,他就背过一个人。</p>
而且他的后背,也只给那个人靠……其余的什么人,都还没那个资格。</p>
第四十四章直男</p>
山间的空气很好,晚上云层稀薄的时候,可以看到漫天闪烁的星子,如同贵妇首饰盒中四散的碎钻。山里面晚上温度低,郑平洲披了件薄毛衣出去看星星,顺手往兜里揣了个小保温杯——不过那里头泡着的不是枸杞,而是温热的蜂蜜柚子茶,是周渺之前给他在行李箱里塞的那罐。</p>
周渺知道这次郑平洲离家的时间长,就什么都往他行李箱里面塞,大到衣物鞋子,小到茶饮巧克力,都是他亲手整理进去的。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就算不是恋人,也一定最熟悉彼此的人,郑平洲不用开口,周渺就知道他需要什么。而且周渺在这方面一向比郑平洲心细些,郑平洲有些想不到的,他也都统统备了一份,可谓是十分周到了。</p>
郑平洲仰头去看天上闪烁的星星,突然想起来十八岁那年,和周渺一起出去野营的事情。他不由有些唏嘘,有些事真的是要讲缘分的,那天夜里等了一晚,也没等来云雾散去,露出半点星光来,而这一次,他到山里的第一天晚上,就见到了这样漂亮的夜幕。</p>
他望着天上的月盘,有些出神地想,不知道这时候周渺在做什么?这轮月亮照在周渺的窗前,也是这样皎洁吗?</p>
这时候郑平洲还没反应过来,他这是又犯了老毛病,留学时在他国养成了坏习惯,见到什么都要想起周渺来,思念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他。</p>
正当郑平洲向离宾馆不远的小溪处走去时,在树林里意外地听到了钟千千的声音,他不由停下脚步,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继续走还是掉头回去。这一迟疑,就有几句话钻进了郑平洲的耳朵,字眼虽然有些模糊,但大概听得出是在和恋人讲情话。钟千千声音偏冷,平常与人讲话虽然礼貌客气,但很少像现在这样句句含笑,每个字眼都藏着说不尽的温柔。</p>
郑平洲没有听墙角的爱好,本转身打算离开,但忽然想起钟千千的男友正是那个成日黏在周渺身边的梁嘉言,他那本来要离开的脚步就怎么也抬不起来了。</p>
他第一次做这种亏心事,做得极其不熟练,刚找到一棵可以藏身的树,还没等走过去,兜里的保温杯就不慎从兜里掉了出来,不锈钢磕在坚硬的石头上,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响动,惊动了正在打电话的钟千千,她皱着眉回头,发现不速之客是郑平洲后,面上的不悦就变为了惊讶。</p>
郑平洲:……你听我解释。</p>
果然人不能做亏心事,不然被发现的时候可真是当场处刑,极其尴尬。</p>
钟千千低声和电话那头草草说了几句,就将电话挂断了。见到是郑平洲,钟千千其实放松了很多,她捋了捋长发,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根头绳来,一边将头发扎起来一边问道:“郑导,你是在……?”</p>
“我不是故意偷听你打电话的,本来我是想穿过这片树林,去溪边散散步的,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郑平洲抿了抿唇,心里虚得很,不住后悔没有及时离开,“打扰到你,实在是无心之过,真的很抱歉。”</p>
钟千千听到郑平洲这么说,那点火气也就散了,她弯腰捡起保温杯递给郑平洲,顺势给了郑平洲一个台阶下:“没关系的,本来他说的就净是些没什么营养话,又不是在聊什么要紧事,算不上打扰。郑导要是还有兴致,不如一起去溪边走走?”</p>
郑平洲接过保温瓶,道:“也好。”</p>
他们在海岛一起拍了几天的戏,相处下来已经不再那么生疏,而且两人都对电影都有一番独到的见解,在交流过几次后,还生出几分惺惺相惜之感。</p>
在路上他们聊了一会关于接下来要拍的戏份,钟千千悟性很高,有些表演郑平洲只寥寥几句,她就已经通达其中深意,不用郑平洲再多费口舌。树林并不大,很快他们就沿着小径,一路走到了满是石子的溪边。</p>
溪水倒映着星月交辉的天幕,被映照得很亮,浅浅一层溪流向</p>
远处延伸,不知道最终要到哪里才是归宿。钟千千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撑着下巴看远处潺潺的流水,开口道:“郑导,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憋了一路不辛苦吗?”</p>
“什么?”</p>
钟千千噗嗤一声乐了,她是个北方女孩,做事豪爽干脆,并不喜欢绕来绕去的,于是直接道:“我看你刚刚一直有点心不在焉的,是在想事情吧?如果是和我有关的,那就直说吧,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只要不是太难回答的问题,我都可以告诉你。”</p>
郑平洲听出了他话里有话,松开手站了起来,他看着面前神情倔强的贺怀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p>
二十岁的年轻人,意气风发,朝气蓬勃,自负到能和全天下做对。他们的人生刚刚起步,没有经历过社会的锉磨,没有后顾之忧,也没有对于未来的忧虑,所以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因为他们有试得起的资本,有即便碰了南墙,也能有条重新来过的后路可走。</p>
贺怀景尤其如此,他从小受尽宠爱,备受呵护地长大,若说这二十年来,唯一让他不顺心的、栽了跟头的,也只有是在郑平洲身上了。</p>
郑平洲颇为无奈地盯着面前的男孩,觉得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才让贺怀景这么执着于得到他。贺怀景把好感与敬仰都错当成爱情,将胜负欲错当成占有欲,像是得不到糖的孩子一样胡搅蛮缠,想尽各种办法势要得到心仪的对象,然后牢牢地抓在手里,才觉得满足。</p>
可是贺怀景还是太年轻了,郑平洲想,他还不知道,爱情有很多种模样,远远不止是占有欲——爱一个人,是能忍受住独行的寂寞,是能学会在不得已的时候放手,是能强笑着祝他永远幸福,然后黯然离场。</p>
爱不止是占有,爱还可以是妥协。</p>
“郑导,你想什么呢?”贺怀景撇了撇嘴,“不要把我晾在这里好不好。”</p>
郑平洲冷冷地回道:“在想你什么时候能长大。”</p>
贺怀景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立刻就炸了毛:“我已经长大了!我成年了,都二十岁了!”</p>
“我看你的心智怎么好像停留在十八岁了,并没有同你的年纪一起长大啊?”郑平洲哼笑一声,在贺怀景气得跳脚之前,拉起他的一只手臂,搭在自己肩上,让人靠在自己身上,走路的时候可以省点力气,“你脚磨破了,就不要在这里乱转了,我送你回去吧。”</p>
贺怀景嫌他生硬,瘪着嘴道:“喂,这个时候不都是应该你蹲下来背我,或者把我抱回去吗?”</p>
郑平洲瞥了他一眼,说:“以后没事的时候,少看点和电视剧。”</p>
他心里暗道,贺二想得倒美。全天下,他就背过一个人。</p>
而且他的后背,也只给那个人靠……其余的什么人,都还没那个资格。</p>
第四十四章直男</p>
山间的空气很好,晚上云层稀薄的时候,可以看到漫天闪烁的星子,如同贵妇首饰盒中四散的碎钻。山里面晚上温度低,郑平洲披了件薄毛衣出去看星星,顺手往兜里揣了个小保温杯——不过那里头泡着的不是枸杞,而是温热的蜂蜜柚子茶,是周渺之前给他在行李箱里塞的那罐。</p>
周渺知道这次郑平洲离家的时间长,就什么都往他行李箱里面塞,大到衣物鞋子,小到茶饮巧克力,都是他亲手整理进去的。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就算不是恋人,也一定最熟悉彼此的人,郑平洲不用开口,周渺就知道他需要什么。而且周渺在这方面一向比郑平洲心细些,郑平洲有些想不到的,他也都统统备了一份,可谓是十分周到了。</p>
郑平洲仰头去看天上闪烁的星星,突然想起来十八岁那年,和周渺一起出去野营的事情。他不由有些唏嘘,有些事真的是要讲缘分的,那天夜里等了一晚,也没等来云雾散去,露出半点星光来,而这一次,他到山里的第一天晚上,就见到了这样漂亮的夜幕。</p>
他望着天上的月盘,有些出神地想,不知道这时候周渺在做什么?这轮月亮照在周渺的窗前,也是这样皎洁吗?</p>
这时候郑平洲还没反应过来,他这是又犯了老毛病,留学时在他国养成了坏习惯,见到什么都要想起周渺来,思念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他。</p>
正当郑平洲向离宾馆不远的小溪处走去时,在树林里意外地听到了钟千千的声音,他不由停下脚步,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继续走还是掉头回去。这一迟疑,就有几句话钻进了郑平洲的耳朵,字眼虽然有些模糊,但大概听得出是在和恋人讲情话。钟千千声音偏冷,平常与人讲话虽然礼貌客气,但很少像现在这样句句含笑,每个字眼都藏着说不尽的温柔。</p>
郑平洲没有听墙角的爱好,本转身打算离开,但忽然想起钟千千的男友正是那个成日黏在周渺身边的梁嘉言,他那本来要离开的脚步就怎么也抬不起来了。</p>
他第一次做这种亏心事,做得极其不熟练,刚找到一棵可以藏身的树,还没等走过去,兜里的保温杯就不慎从兜里掉了出来,不锈钢磕在坚硬的石头上,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响动,惊动了正在打电话的钟千千,她皱着眉回头,发现不速之客是郑平洲后,面上的不悦就变为了惊讶。</p>
郑平洲:……你听我解释。</p>
果然人不能做亏心事,不然被发现的时候可真是当场处刑,极其尴尬。</p>
钟千千低声和电话那头草草说了几句,就将电话挂断了。见到是郑平洲,钟千千其实放松了很多,她捋了捋长发,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根头绳来,一边将头发扎起来一边问道:“郑导,你是在……?”</p>
“我不是故意偷听你打电话的,本来我是想穿过这片树林,去溪边散散步的,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郑平洲抿了抿唇,心里虚得很,不住后悔没有及时离开,“打扰到你,实在是无心之过,真的很抱歉。”</p>
钟千千听到郑平洲这么说,那点火气也就散了,她弯腰捡起保温杯递给郑平洲,顺势给了郑平洲一个台阶下:“没关系的,本来他说的就净是些没什么营养话,又不是在聊什么要紧事,算不上打扰。郑导要是还有兴致,不如一起去溪边走走?”</p>
郑平洲接过保温瓶,道:“也好。”</p>
他们在海岛一起拍了几天的戏,相处下来已经不再那么生疏,而且两人都对电影都有一番独到的见解,在交流过几次后,还生出几分惺惺相惜之感。</p>
在路上他们聊了一会关于接下来要拍的戏份,钟千千悟性很高,有些表演郑平洲只寥寥几句,她就已经通达其中深意,不用郑平洲再多费口舌。树林并不大,很快他们就沿着小径,一路走到了满是石子的溪边。</p>
溪水倒映着星月交辉的天幕,被映照得很亮,浅浅一层溪流向</p>
远处延伸,不知道最终要到哪里才是归宿。钟千千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撑着下巴看远处潺潺的流水,开口道:“郑导,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憋了一路不辛苦吗?”</p>
“什么?”</p>
钟千千噗嗤一声乐了,她是个北方女孩,做事豪爽干脆,并不喜欢绕来绕去的,于是直接道:“我看你刚刚一直有点心不在焉的,是在想事情吧?如果是和我有关的,那就直说吧,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只要不是太难回答的问题,我都可以告诉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