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军决战当日,眠于大漠下的雅萨库拉火山骤然爆发,死伤无数,岚城从此不复存在。</p>
摩岚亡国。</p>
岚千夜在位近三年,足一千日夜,史称「岚城千夜」。</p>
——《四方景异志·摩岚卷》</p>
番外·寻澜</p>
通天帝国,桃园。</p>
「公主果然在这里。」</p>
一只莹润修长的手挑开珠帘,随后,一个玉树临风的青年走了进来。</p>
正在伏案写字的花寻公主闻声抬起头,见到那人身影,心头一暖,温婉笑道:「世子怎么来了?」</p>
「还叫我世子吗?」青年的笑容中带着一丝戏谑。</p>
花寻公主脸微微一红:「叙澜。」</p>
◇◆◇</p>
安叙澜。</p>
光宝王无子,便把弟弟的儿子安叙澜过继到自己名下。安叙澜如今已经是名正言顺的光宝世子了。</p>
那个曾经结巴的小胖子,早已褪去孩提时的青涩与稚气,出落成风度翩翩的佳公子,相貌清秀端正,气质温文尔雅。</p>
与穆遗城不同,他从来不爱舞刀弄棒,整日醉心于诗词歌赋,因此每年都要有大半年的时间滞留在桃园与先生们一起做学问。</p>
花寻公主与禅都穆遗城解除婚约后,一直郁郁寡欢,便常来桃园藏书阁读书练字,养心静气,一来二去,居然与儿时的玩伴之一安叙澜在桃园重逢。</p>
安叙澜自小便爱慕花寻公主,只是年幼时自知配不上公主,后来公主又与穆遗城订婚,这份情意便只好埋在心里。</p>
如今见公主退了婚,安叙澜哪肯再放过机会,自然是日日费尽心思取悦讨好,天长日久,别说公主一颗受伤的心,便是石头也焐化了。</p>
于是当光宝王递上的婚书,承玄帝来问时,花寻公主终于羞红着脸,点了头。</p>
承玄帝大悦,下旨昭告天下,择吉日将花寻公主下嫁光宝世子安叙澜。</p>
◇◆◇</p>
「又在抄《四方景异志》?」安叙澜随手拾起桌上的宣纸,上面已经写满了娟秀的小字,虽说不上力透纸背,却比寻常女子的字迹多了几分傲骨。</p>
「嗯,桃院士编纂的这部书实在是传世之作,昨日院士又添了两章,闲来无事,便手痒抄了下来。」花寻公主笑道。</p>
「闲来无事?我们马上就要大婚了,身为未婚妻子,公主正该忙着在闺房里亲手为未来的夫君绣块鸳鸯戏水的手帕,做双鞋子啊。」安叙澜用手指轻轻在花寻公主的鼻梁上刮了一下,亲昵非常。</p>
花寻公主扑哧一笑:「我做的东西,你也敢穿戴出去?不怕被人笑死吗?」</p>
安叙澜将纸放回案上,正色道:「若是公主为我做的,无论做成什么样,叙澜都会珍之藏之,百般爱惜。」</p>
花寻公主微微一愣,无法直视他眼中深厚的情意,不禁低下头去,喃喃道:「其实,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你又何必……」</p>
「在叙澜心中,公主便是最好的。」安叙澜打断花寻公主,随后低下头道,「况且叙澜文弱,也自知不如穆兄英武过人……」</p>
花寻公主将两根手指放在他唇上,道:「我已经忘了那个人了,从今后你也不必再提。」</p>
安叙澜微微点头,轻吻着唇上如玉的手指,然后握在手中:「正是桃园的花开得最美的时候,别总闷在屋里,我们出去走走吧!」</p>
花寻公主微笑,容色清丽无双。</p>
两人相携的身影消失在门外。</p>
屋外,桃花正盛。</p>
番外·一千零一夜</p>
阳宁。</p>
「公子!公子!」身材肥胖的掌柜从店铺里冲出来,大声呼喊,「别走啊公子,价钱咱们好商量嘛!」</p>
刚刚走出店铺的这个人,披着灰色的连帽斗篷,风帽压得很低,只能看见线条硬朗的下巴,听了掌柜的话,薄薄的嘴唇微微一勾,但转瞬又变成严肃的表情,转过头去。</p>
「东家既然不识货,便不必留我了,自然有识货的人肯要我这宝物。」</p>
掌柜一把拉住那青年的胳膊:「识货、识货……只要公子不再提去别家的事儿,咱们一切好商量!好商量!」</p>
那人轻叹一口气,将风帽摘下,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孔来,却是一个俊俏的青年,浓眉大眼,高鼻白皮,明显不是中原人的长相。</p>
「掌柜也知道,血金矿已经封死,再不会有了。所以这矿石有多珍贵,相信掌柜的比我清楚。」</p>
「是是,是老夫的错,见公子年轻,一时财迷了心窍,想多占公子些便宜,但绝不是不识货!」胖掌柜抹着额头的汗道,「可是……公子要一两千金,是不是也太……」</p>
「掌柜若银钱上有短,便等下次再说吧。我这就去别家问问。」青年说罢,抬腿就走。</p>
「别别!好!」胖掌柜狠心咬了咬牙,「一两千金就一两千金!公子这就跟我进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p>
青年接过厚厚的一沓银票,有些惋地看着掌柜手中婴儿拳头大小的一块血金矿石,叹了口气道:「我若不是急于用钱,又怎么会卖这么便宜。」</p>
胖掌柜心在滴血,这么一小块石头,就换了一万多两银子啊!</p>
但是,这东西现在已经是无价之宝了,值!</p>
◇◆◇</p>
青年一笑,重新戴好风帽,走出店铺。</p>
见青年要走,掌柜急忙冲出来相送:「哎哎!贵客留步,若是下次还有矿石要卖,一定再来我们家呀!不是老夫吹牛,这条街上,能不眨眼地拿出这么多银子来的,也没有几家。」</p>
「以后若还要卖,自然会来光顾的。」</p>
「还不知道贵客怎么称呼?」</p>
「掌柜客气了,我不过一个下人,替主人跑跑腿罢了。」</p>
「那么小哥,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拜会贵主?」</p>
青年摇了摇头:「抱歉,主人不太喜欢见生人。我出来太久了,怕主人着急,这就走了。掌柜也回去吧。」</p>
话说到这个份上,胖掌柜也不好强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财神爷越走越远。</p>
不远处的小巷中,停着一辆马车。</p>
车身朴素,并不起眼,但拉车的马却十分神骏。</p>
一个中年汉子撩开车帘从车里下来,看着走近的青年脸上露出几分笑意。</p>
「怎么去了这么久?难不成你这猴精也有搞不定的时候?」</p>
青年拍了拍胸前鼓鼓囊囊的包袱,咧嘴笑道:「大哥太小瞧我!这点小事儿哪能办不成,只是掌柜啰唆,被缠住了一会儿。」</p>
两人正说笑,突然,一个身影从车里猛地蹿出,随后白光一闪,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近似圆形的弧线。</p>
下一秒,只见一个英挺的身影站立在夕阳下。</p>
手中的弯刀直直抵在拐角处一个全身发抖的半大孩子身上。</p>
「刀下留人!」青年走过去,看了一眼那孩子,叹气道,「你是刚才那家的小伙计吧,掌柜让你跟着我的?」</p>
只有十一二岁的小伙计哪见过这种神奇的刀法,早被吓得魂儿都飞了,泪流满面道:「大爷……大爷饶命啊……掌柜的说让我跟着这位大爷,看清他住的地方,好改日登门拜访,绝对没有存什么坏心啊!」</p>
「算了吧,不过是个孩子。」从马车里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p>
「滚。」那人收起了弯刀,面沉如水,冷哼一声,返回车上。</p>
「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这就走吧!」中年汉子道。</p>
摩岚亡国。</p>
岚千夜在位近三年,足一千日夜,史称「岚城千夜」。</p>
——《四方景异志·摩岚卷》</p>
番外·寻澜</p>
通天帝国,桃园。</p>
「公主果然在这里。」</p>
一只莹润修长的手挑开珠帘,随后,一个玉树临风的青年走了进来。</p>
正在伏案写字的花寻公主闻声抬起头,见到那人身影,心头一暖,温婉笑道:「世子怎么来了?」</p>
「还叫我世子吗?」青年的笑容中带着一丝戏谑。</p>
花寻公主脸微微一红:「叙澜。」</p>
◇◆◇</p>
安叙澜。</p>
光宝王无子,便把弟弟的儿子安叙澜过继到自己名下。安叙澜如今已经是名正言顺的光宝世子了。</p>
那个曾经结巴的小胖子,早已褪去孩提时的青涩与稚气,出落成风度翩翩的佳公子,相貌清秀端正,气质温文尔雅。</p>
与穆遗城不同,他从来不爱舞刀弄棒,整日醉心于诗词歌赋,因此每年都要有大半年的时间滞留在桃园与先生们一起做学问。</p>
花寻公主与禅都穆遗城解除婚约后,一直郁郁寡欢,便常来桃园藏书阁读书练字,养心静气,一来二去,居然与儿时的玩伴之一安叙澜在桃园重逢。</p>
安叙澜自小便爱慕花寻公主,只是年幼时自知配不上公主,后来公主又与穆遗城订婚,这份情意便只好埋在心里。</p>
如今见公主退了婚,安叙澜哪肯再放过机会,自然是日日费尽心思取悦讨好,天长日久,别说公主一颗受伤的心,便是石头也焐化了。</p>
于是当光宝王递上的婚书,承玄帝来问时,花寻公主终于羞红着脸,点了头。</p>
承玄帝大悦,下旨昭告天下,择吉日将花寻公主下嫁光宝世子安叙澜。</p>
◇◆◇</p>
「又在抄《四方景异志》?」安叙澜随手拾起桌上的宣纸,上面已经写满了娟秀的小字,虽说不上力透纸背,却比寻常女子的字迹多了几分傲骨。</p>
「嗯,桃院士编纂的这部书实在是传世之作,昨日院士又添了两章,闲来无事,便手痒抄了下来。」花寻公主笑道。</p>
「闲来无事?我们马上就要大婚了,身为未婚妻子,公主正该忙着在闺房里亲手为未来的夫君绣块鸳鸯戏水的手帕,做双鞋子啊。」安叙澜用手指轻轻在花寻公主的鼻梁上刮了一下,亲昵非常。</p>
花寻公主扑哧一笑:「我做的东西,你也敢穿戴出去?不怕被人笑死吗?」</p>
安叙澜将纸放回案上,正色道:「若是公主为我做的,无论做成什么样,叙澜都会珍之藏之,百般爱惜。」</p>
花寻公主微微一愣,无法直视他眼中深厚的情意,不禁低下头去,喃喃道:「其实,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你又何必……」</p>
「在叙澜心中,公主便是最好的。」安叙澜打断花寻公主,随后低下头道,「况且叙澜文弱,也自知不如穆兄英武过人……」</p>
花寻公主将两根手指放在他唇上,道:「我已经忘了那个人了,从今后你也不必再提。」</p>
安叙澜微微点头,轻吻着唇上如玉的手指,然后握在手中:「正是桃园的花开得最美的时候,别总闷在屋里,我们出去走走吧!」</p>
花寻公主微笑,容色清丽无双。</p>
两人相携的身影消失在门外。</p>
屋外,桃花正盛。</p>
番外·一千零一夜</p>
阳宁。</p>
「公子!公子!」身材肥胖的掌柜从店铺里冲出来,大声呼喊,「别走啊公子,价钱咱们好商量嘛!」</p>
刚刚走出店铺的这个人,披着灰色的连帽斗篷,风帽压得很低,只能看见线条硬朗的下巴,听了掌柜的话,薄薄的嘴唇微微一勾,但转瞬又变成严肃的表情,转过头去。</p>
「东家既然不识货,便不必留我了,自然有识货的人肯要我这宝物。」</p>
掌柜一把拉住那青年的胳膊:「识货、识货……只要公子不再提去别家的事儿,咱们一切好商量!好商量!」</p>
那人轻叹一口气,将风帽摘下,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孔来,却是一个俊俏的青年,浓眉大眼,高鼻白皮,明显不是中原人的长相。</p>
「掌柜也知道,血金矿已经封死,再不会有了。所以这矿石有多珍贵,相信掌柜的比我清楚。」</p>
「是是,是老夫的错,见公子年轻,一时财迷了心窍,想多占公子些便宜,但绝不是不识货!」胖掌柜抹着额头的汗道,「可是……公子要一两千金,是不是也太……」</p>
「掌柜若银钱上有短,便等下次再说吧。我这就去别家问问。」青年说罢,抬腿就走。</p>
「别别!好!」胖掌柜狠心咬了咬牙,「一两千金就一两千金!公子这就跟我进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p>
青年接过厚厚的一沓银票,有些惋地看着掌柜手中婴儿拳头大小的一块血金矿石,叹了口气道:「我若不是急于用钱,又怎么会卖这么便宜。」</p>
胖掌柜心在滴血,这么一小块石头,就换了一万多两银子啊!</p>
但是,这东西现在已经是无价之宝了,值!</p>
◇◆◇</p>
青年一笑,重新戴好风帽,走出店铺。</p>
见青年要走,掌柜急忙冲出来相送:「哎哎!贵客留步,若是下次还有矿石要卖,一定再来我们家呀!不是老夫吹牛,这条街上,能不眨眼地拿出这么多银子来的,也没有几家。」</p>
「以后若还要卖,自然会来光顾的。」</p>
「还不知道贵客怎么称呼?」</p>
「掌柜客气了,我不过一个下人,替主人跑跑腿罢了。」</p>
「那么小哥,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拜会贵主?」</p>
青年摇了摇头:「抱歉,主人不太喜欢见生人。我出来太久了,怕主人着急,这就走了。掌柜也回去吧。」</p>
话说到这个份上,胖掌柜也不好强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财神爷越走越远。</p>
不远处的小巷中,停着一辆马车。</p>
车身朴素,并不起眼,但拉车的马却十分神骏。</p>
一个中年汉子撩开车帘从车里下来,看着走近的青年脸上露出几分笑意。</p>
「怎么去了这么久?难不成你这猴精也有搞不定的时候?」</p>
青年拍了拍胸前鼓鼓囊囊的包袱,咧嘴笑道:「大哥太小瞧我!这点小事儿哪能办不成,只是掌柜啰唆,被缠住了一会儿。」</p>
两人正说笑,突然,一个身影从车里猛地蹿出,随后白光一闪,在空气中划出一道近似圆形的弧线。</p>
下一秒,只见一个英挺的身影站立在夕阳下。</p>
手中的弯刀直直抵在拐角处一个全身发抖的半大孩子身上。</p>
「刀下留人!」青年走过去,看了一眼那孩子,叹气道,「你是刚才那家的小伙计吧,掌柜让你跟着我的?」</p>
只有十一二岁的小伙计哪见过这种神奇的刀法,早被吓得魂儿都飞了,泪流满面道:「大爷……大爷饶命啊……掌柜的说让我跟着这位大爷,看清他住的地方,好改日登门拜访,绝对没有存什么坏心啊!」</p>
「算了吧,不过是个孩子。」从马车里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p>
「滚。」那人收起了弯刀,面沉如水,冷哼一声,返回车上。</p>
「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这就走吧!」中年汉子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