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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个!绍孟璋眼睛一亮,开始恶补关於鹦鹉的知识,暗暗摩拳擦掌,准备等下好好狠宰一刀。</p>
  坐在会客室沙发上的是一位年约四十风韵犹存的贵妇,身上穿着今夏新款的连衣黑裙,因为不对称的剪裁设计,颜色厚重却不沈闷,反而凸显出穿着者沉稳而优雅的气质。</p>
  贵妇手里抱着老大一只鹦鹉,通体纯蓝的羽毛就像蓝宝石一样纯粹,将近一米的身长让绍孟璋看了忍不住咋舌,可以想像这只金刚鹦鹉活着的时候多麽耀武扬威的模样,可惜被养得再好,也逃不了一死。</p>
  「金刚鹦鹉不好养啊,这麽大只,需要的活动空间也很大吧!」递过名片後,绍孟璋先上来两句客套话,然後自我介绍:「敝姓绍,叫我小绍就可以了,接下来由我为方女士介绍关於宠物往生礼仪的流程……」</p>
  一番口沫横飞,再殷殷询问方女士要给宠物办什麽规格的往生礼仪,听到「钱不是问题,越隆重越好」的回覆,绍孟璋精神大振,一脸悲天悯人的模样,目光无限慈祥。</p>
  「啊,如果是为了表示隆重的话,海葬最适合了!」绍孟璋开始循循善诱:「最近我们公司刚引进海葬仪式,将宠物遗体火化後,骨灰洒在大海上,代表回归天地自然,除了环保之外也不失隆重,在渡轮上可以同时举办法会,如果方女士需要的话,我们每年还可出海办追思法会……」</p>
  方女士拿手帕抹了一把眼泪,哽咽道:「好的,那就海葬……」</p>
  绍孟璋趁胜追击:「那麽需要定期举办追思法会吗?」</p>
  方女士抚摸着爱宠,泪光闪烁。「要的,乖儿子妈妈不会忘了你的。」</p>
  喔,原来还是只公鹦鹉。绍孟璋闪了下神,继续鼓劲:「那麽请问棺材的规格……」</p>
  「最顶级的。」方女士怜爱的目光在鹦鹉儿子尸体上游移。</p>
  这位大姊真是太阿沙力了!绍孟璋在心中赞叹一声,看对方这麽配合,开始明目张胆地搞推销,不求最好,只求最贵,最後棺木要水晶棺,宠物陪葬玩具一麻袋,棺木里还要铺满鲜花,法会要请有道高僧数十名,白帖要特别设计……</p>
  细节敲定之後,绍孟璋乐颠颠地把企划书整理好给老板过目,得到老板的大加赞许,焚化炉操作员阿皓的靠夭。</p>
  「夭寿喔,还水晶棺?嫌钱多干嘛不拿来救济我们这些穷人,妈的你用个顶级木棺就好了,都要焚化用啥水晶棺?我们这台焚化炉最高温才九百多度,水晶棺烧得化吗?就算烧得化,那是要烧多久?」</p>
  绍孟璋这才想到,对喔,棺材是要跟遗体一起烧的,水晶熔点好像快两千度那边,他们的焚化炉好像烧不动?</p>
  脑筋一转,绍孟璋嘿嘿一笑,无耻地道:「那就等要烧再偷偷把动物遗体搞出来丢焚化炉,水晶棺我们自行回收,下次还可以再利用。」</p>
  「呸呸呸,沾了秽气的棺木你还好意思再卖给别人喔?你个没天良的!不鸟你了,你个黑心绍!」另一端啪一声挂了电话。</p>
  为了办一场轰轰烈烈最高规格的宠物往生仪式,这次公司所有妖都动员起来了,安排抬棺木的抬棺木,扮有道高僧念经超渡的扮有道高僧,还有控场人员、接待人员、助理人员等等,因为渡轮客户方女士自己就有,所以法会、酒席都在渡轮上面办,一切安排好後,众妖情绪高涨,颇有集体员工旅游的欢乐气氛。</p>
  接到了一宗大生意,绍孟璋看董经理心情大好,估计不会计较自己偷溜出去放松一会儿,於是悄悄跑到顶楼打算让自己好好呼吸一下,劳逸结合更有效率嘛。</p>
  给自己找足藉口的的绍孟璋上了楼顶,才发现有人先占了。</p>
  绍孟璋抬手打了个招呼:「你也上来了?」</p>
  靠在顶楼围墙边的李维安袖子卷到手肘处,手里拿着一罐可乐,原本放松的神情在察觉到有人上来时立刻变得紧绷,但看清来的是绍孟璋,说了一句是你啊,就恢复有点漫不经心又冷淡的表情。</p>
  「原来你也会跑到顶头偷懒啊。」绍孟璋调侃了句。</p>
  李维安冷哼了声。「难道顶楼你开的,只有你能上来啊?」</p>
  已经习惯被呛的绍孟璋仍然笑嘻嘻的,完全不以为意。「哎,只是没想到你这麽认真的妖也会偷懒嘛,干嘛这样就生气了嘛?」</p>
  李维安没好气地道:「你才奇怪吧,居然没有争分夺秒在宋先生周围打转?」</p>
  绍孟璋怏怏道:「亲爱的公出了嘛,也不晓得什麽时候出去的,我居然都不知道。」</p>
  李维安没接话。想也知道是宋成舆不想被绍孟璋缠上才不声不响就出公差去了,虽然说跑得了一时跑不了一世,但对被缠住的妖来说,就算只能稍微喘一口气也是好的吧?说实在话,李维安确实有点同情宋成舆被这整天口花花的笨蛋缠上。</p>
  「搞不懂你喜欢他什麽,我以为像那种认真古板的妖不会是你感兴趣的对象。」</p>
  「咦,你很了解我嘛。不会是一直偷偷暗恋我吧?」虽然没有正面承认,但绍孟璋话里的意思也很明显了。</p>
  「白痴,你以为我的眼光有那麽差吗?」仰头把手里的气泡饮料一口气喝光,捏扁。「不过你这样确定没问题吗?你追求宋先生,我猜得没错的话,是因为他身上很有人味吧?」</p>
  虽然绍孟璋没承认过,但李维安认识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自然也觉察出绍孟璋事实上是很喜欢人类的,否则不会老是跟人类女性交往;这次虽然换了口味,但本质上却没有太多变化,脱离族群多年的宋成舆确实跟一般的同族不一样,行事作风似乎都被人类影响很深,跟众妖格格不入。</p>
  绍孟璋微微笑了一下。「你的观察还是这麽敏锐啊,一开始确实是这样,不过感情这种东西……不是那麽好控制的,成不了恋人,多个朋友家人也不赖嘛。」</p>
  难得听绍孟璋吐出人话,李维安哼笑了下,算是认同他的话。「你知道自己在干什麽就行了。反正对族老们来说,就是爱上个男妖也比跟人类结合来得强。」</p>
  绍孟璋懒洋洋地拖长语调:「知道了,李大妈。」</p>
  ※※※</p>
  七月八日,这天农民历上写着宜出殡,一大清早众妖就搭上车去给金刚鹦鹉抬棺木,方女士一家人还扶着棺木哭丧,绍孟璋到方女士家时看到桌上鹦鹉雄赳赳气昂昂的遗像,嘴角抽搐了下。</p>
  这只金刚鹦鹉活得也够本了,虽然短命但生前被主人养得很滋润,死了葬礼简直跟人类一样隆重……绍孟璋想,如果是自己绝对不要这麽折腾,遗体烧烧骨灰一洒就完了,幸好秃鹰一族也对葬礼什麽的不讲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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