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
乍一听是那么的漫不经心,可是印光知道,她心里其实也在紧张,她的手指在微微的颤动。
“芫娘......这种话,应该我来说。”
印光微微一笑,阳光照射在他的脸上,他比神佛都还要俊美,他说:“芫娘,嫁给我好不好,芫娘,我娶你好不好。”
陆芫想笑,却突然就落泪了,她偏头,没有去擦拭眼泪,就轻轻说了一个字:“好。”
第103章 一百零三 爱
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来生会是什么样子, 也永远不知道,人生的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所以才要珍惜眼前的人。
发生了这么多这么多的事情, 陆芫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成为神, 是她心中的执念,可是这不能够比印光更重要,印光才是那么会永远陪着自己的人。
她已经和最开始的她不一样了, 这是好事, 意味着她心中的执念其实已经没有那么深了,反而更在意自己手中的东西,更在意现实的生活, 更在意印光。
印光的家乡, 在一个村里,可是他没有打算带陆芫会那里去, 不是因为嫌弃那个村庄, 而是因为在那里,留下了太多太多血腥的回忆和血腥的事情。他的传闻至今还在那边流传着,在当地人的口中, 他就是一个嗜血的恶魔,是一个魔鬼。
可是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曾经经历过了什么, 他们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知道他杀了人。
印光带着陆芫去的,就是那个有名的十里荷塘。十里荷塘在郊外,归属于万茗城。万茗城, 顾名思义,这里盛产各式各样的茶叶,因为茶叶的突出,这里渐渐的,就有越来越多的茶叶汇集,也就叫做万茗城了。
万茗城是一个特别有异域风情的城市,他包容万象,是个极其具有包容性的城市。夏日有些炎热,冬日也有些寒冷,也许气候并没有那么怡人,可是还是有很多很多的人爱上了这种城市。
万茗城除了茶叶,还盛行这一项活动,那是万茗城从建城起就流行下来的一项活动,那就是斗蛐蛐,若是谁家有只常胜不败的大将军,那说出去就是一件顶有面子的事情。
说起万茗城,还有一样“特产”,那一定足够动人心弦,那就是美人,万茗城专出美人,这件事情,整个西通大陆就没有不知道的人。说起万茗城的美人,那人人都是非常向往的。
可是这里的人,欣赏美人,从来都是含蓄的,很少有直白的人。这里的姑娘一个个的也很是敢于展现自己的美丽,和别的城市比起来,万茗城要更有活力。
印光说:“我曾经去过很多地方,可是我唯一留恋的就是这里。”
他们离开若果城之后,就朝着万茗城走去,一路走一路玩,走到地方的时候,恰好万茗城一年一度的斗蛐蛐大赛再过两天就要开始了。
每年这个时候,是万茗城真正意义上最热闹的时候。
万茗城四月有个品茗节,那一天会有无数的商人以及好茶的人来到这里,街上也是张灯结彩,热闹得很,可是那基本上就是外地人的狂欢,说实话,本地人参与得不算多,故而纵然是热闹,却总觉得少了那么几分以为。
而斗蛐蛐大赛就不同了,别看名字取得不怎么样,这可是从建城以来就有的传统,谁要是得到了第一名,那奖品,丰厚得很,足够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
斗蛐蛐大赛就在每年的冬月初六,据说是最恰当的日子,为什么恰当谁也不知道,反正会死老祖宗定下来的。每年到了这个时候,万茗城的本地居民们就会彻底的兴奋起来,那才是真正的热闹。
在比赛正式开始前三日,狂欢就开始了,街上会有穿着各式服装的人唱歌欢笑,也有人乘机来推销自家的蛐蛐,也有人想要遇见一个漂亮的万茗城姑娘。
而最漂亮的万茗城姑娘,还要在大赛的第一日开场的时候。那个公认的最漂亮的姑娘会上台去亲自宣布这场比赛正式开始,在比赛完了之后,也会宣布最后的获胜人,并为他颁奖。
很多外地的人留在万茗城,除了感受这种节日的氛围以外,更多的是为了看看万茗城的第一美人。
这选美人也不容易,首先第一条就是必须是万茗城的姑娘,要拥有万民城的户籍才可以,这天下的人都知道万茗城的户籍比皇城的户籍还要不好得到。
而是这个万茗城的姑娘还得会跳舞,最起码得要有跳舞的天赋才行,因为开场的时候,得要这姑娘跳一曲舞才算是正式开始了。
曾经就闹过这么一个笑话,有一届的第一美人,上边的人默认她会跳舞,谁知道人家根本就不会跳舞。好吧,这下子比赛快开始了,才派人去教这姑娘跳舞,结果哪里知道这姑娘实在是没有跳舞的天赋,怎么教也不会,就是最简单的动作做出来也是僵硬极了。
最后这姑娘跳的舞,到现在还被戏称说是在跳大神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求啥呢。值得一提的是,最后这个姑娘嫁给了当时不知道是多少姑娘梦中情人的城主大人,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幸福美满。
自打那次过后,大家就默认得找会跳舞的,就算不会跳舞,那也好歹得有点天赋才可以,跳大神这种脸,万茗城是丢不起了。
所以啊,万茗城的第一美人那绝对是人美艺绝的。而且人家还从不歧视风尘女子,只要长得漂亮,什么都好说。
一般在斗蛐蛐大赛开始前七天,就会将开场的姑娘选出来,然后敲定要跳的舞蹈。所以整个万茗城,大约从比赛开始前十来天就开始热闹得不得了了。
陆芫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城市,仿佛整个城市都是沸腾的,就像一锅沸腾的水,说不上来那种感觉,但是陆芫竟然觉得还不错。从进城开始,她就有点喜欢这个城市。
印光牵着陆芫的手走在路上,周围没有一个人用很诧异的眼神来看他们两人,就像印光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样,而不是一个和尚。而且走着走着,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一个小孩儿,那小孩梳着冲天辫,差不多到陆芫的腰,他的手上拿着一大把颜色各异的花儿。
他跑到陆芫和印光的面前,抽出了两朵大红色的花,那花儿上面还带着露珠,陆芫开始以为这小孩儿是卖花的,正准备掏钱,就听见这小孩儿说道:“大哥哥,大姐姐,这花儿送给你们,祝福你们百年好合。”说完将花一递,一溜烟就跑了,那模样可爱得不得了。
陆芫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印光哈哈一下,说道:“很有品味,这是万茗城特有的花,叫阿拉苏,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却代表着一个人最好的祝福。”
在万茗城的传说之中,阿拉苏是一个给人带来幸福和美好祝福的人,他给的祝福最后都会成真。后来,就变成了,倘若谁给对方一朵阿拉苏,最后加上一句祝福的话,那那个祝福就一定会成真。
那个小孩儿在祝福陆芫和印光能百年好合,这是印光听过最美好的祝福了。
知道了来龙去脉的陆芫闻了一下新鲜的花儿,笑着说:“我们也该给他一个祝福,一个最美好的祝福。”她的指尖冒出金色的灵气,这其中混合了功德,“就祝福他的身体永远健康吧。”
然后陆芫将花儿折下了一段枝干,一朵花插在了自己的发髻上,另一朵别在了印光的耳朵上。
“很好看。”陆芫就像个心满意足的小孩子一样笑了。
也许是被周围的人的热情和爽朗感染了,陆芫笑容的幅度和次数明显多了很多,整个人都欢快了很多。印光看见这样的陆芫心中也很开心,这就是他选择将陆芫带来万茗城的又一个原因。
路上的人笑着嚷这,有人看见陆芫和印光别的花都纷纷会心一笑,也有胆子大一些的会笑着说:“你们很般配,祝福你们哟。”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热情。
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陆芫甚至还跑去买了一身夸张的节日服饰穿着,浑身上下叮叮当当的,走起路来可爱得不得了。她也学着当地的姑娘,披散着秀发,懒得梳复杂的发髻,就这样自然可爱。
“印光,印光你快看。”陆芫没有见过人斗蛐蛐,一见着就激动地像个小孩子一样冲着印光嚷嚷,印光笑着摸摸她的头。
“我在呢,你慢些跑。”印光也跟着陆芫看起了斗蛐蛐,他也很多很多年没有看见过有人斗蛐蛐了。
一个黑漆漆的罐子里,两只蛐蛐一大一小,看上去似乎有些实力悬殊,那只大的看上去腿脚就极为有力,所有人都为那只小的蛐蛐捏一把汗。
连陆芫都忍不住悄悄问印光:“这未免也......也不是大的欺负小的吗?”这也差别太大了吧,这样子还怎么比嘛。
“正是这样才有意思呢。”
“芫娘......这种话,应该我来说。”
印光微微一笑,阳光照射在他的脸上,他比神佛都还要俊美,他说:“芫娘,嫁给我好不好,芫娘,我娶你好不好。”
陆芫想笑,却突然就落泪了,她偏头,没有去擦拭眼泪,就轻轻说了一个字:“好。”
第103章 一百零三 爱
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来生会是什么样子, 也永远不知道,人生的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所以才要珍惜眼前的人。
发生了这么多这么多的事情, 陆芫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成为神, 是她心中的执念,可是这不能够比印光更重要,印光才是那么会永远陪着自己的人。
她已经和最开始的她不一样了, 这是好事, 意味着她心中的执念其实已经没有那么深了,反而更在意自己手中的东西,更在意现实的生活, 更在意印光。
印光的家乡, 在一个村里,可是他没有打算带陆芫会那里去, 不是因为嫌弃那个村庄, 而是因为在那里,留下了太多太多血腥的回忆和血腥的事情。他的传闻至今还在那边流传着,在当地人的口中, 他就是一个嗜血的恶魔,是一个魔鬼。
可是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曾经经历过了什么, 他们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知道他杀了人。
印光带着陆芫去的,就是那个有名的十里荷塘。十里荷塘在郊外,归属于万茗城。万茗城, 顾名思义,这里盛产各式各样的茶叶,因为茶叶的突出,这里渐渐的,就有越来越多的茶叶汇集,也就叫做万茗城了。
万茗城是一个特别有异域风情的城市,他包容万象,是个极其具有包容性的城市。夏日有些炎热,冬日也有些寒冷,也许气候并没有那么怡人,可是还是有很多很多的人爱上了这种城市。
万茗城除了茶叶,还盛行这一项活动,那是万茗城从建城起就流行下来的一项活动,那就是斗蛐蛐,若是谁家有只常胜不败的大将军,那说出去就是一件顶有面子的事情。
说起万茗城,还有一样“特产”,那一定足够动人心弦,那就是美人,万茗城专出美人,这件事情,整个西通大陆就没有不知道的人。说起万茗城的美人,那人人都是非常向往的。
可是这里的人,欣赏美人,从来都是含蓄的,很少有直白的人。这里的姑娘一个个的也很是敢于展现自己的美丽,和别的城市比起来,万茗城要更有活力。
印光说:“我曾经去过很多地方,可是我唯一留恋的就是这里。”
他们离开若果城之后,就朝着万茗城走去,一路走一路玩,走到地方的时候,恰好万茗城一年一度的斗蛐蛐大赛再过两天就要开始了。
每年这个时候,是万茗城真正意义上最热闹的时候。
万茗城四月有个品茗节,那一天会有无数的商人以及好茶的人来到这里,街上也是张灯结彩,热闹得很,可是那基本上就是外地人的狂欢,说实话,本地人参与得不算多,故而纵然是热闹,却总觉得少了那么几分以为。
而斗蛐蛐大赛就不同了,别看名字取得不怎么样,这可是从建城以来就有的传统,谁要是得到了第一名,那奖品,丰厚得很,足够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
斗蛐蛐大赛就在每年的冬月初六,据说是最恰当的日子,为什么恰当谁也不知道,反正会死老祖宗定下来的。每年到了这个时候,万茗城的本地居民们就会彻底的兴奋起来,那才是真正的热闹。
在比赛正式开始前三日,狂欢就开始了,街上会有穿着各式服装的人唱歌欢笑,也有人乘机来推销自家的蛐蛐,也有人想要遇见一个漂亮的万茗城姑娘。
而最漂亮的万茗城姑娘,还要在大赛的第一日开场的时候。那个公认的最漂亮的姑娘会上台去亲自宣布这场比赛正式开始,在比赛完了之后,也会宣布最后的获胜人,并为他颁奖。
很多外地的人留在万茗城,除了感受这种节日的氛围以外,更多的是为了看看万茗城的第一美人。
这选美人也不容易,首先第一条就是必须是万茗城的姑娘,要拥有万民城的户籍才可以,这天下的人都知道万茗城的户籍比皇城的户籍还要不好得到。
而是这个万茗城的姑娘还得会跳舞,最起码得要有跳舞的天赋才行,因为开场的时候,得要这姑娘跳一曲舞才算是正式开始了。
曾经就闹过这么一个笑话,有一届的第一美人,上边的人默认她会跳舞,谁知道人家根本就不会跳舞。好吧,这下子比赛快开始了,才派人去教这姑娘跳舞,结果哪里知道这姑娘实在是没有跳舞的天赋,怎么教也不会,就是最简单的动作做出来也是僵硬极了。
最后这姑娘跳的舞,到现在还被戏称说是在跳大神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求啥呢。值得一提的是,最后这个姑娘嫁给了当时不知道是多少姑娘梦中情人的城主大人,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幸福美满。
自打那次过后,大家就默认得找会跳舞的,就算不会跳舞,那也好歹得有点天赋才可以,跳大神这种脸,万茗城是丢不起了。
所以啊,万茗城的第一美人那绝对是人美艺绝的。而且人家还从不歧视风尘女子,只要长得漂亮,什么都好说。
一般在斗蛐蛐大赛开始前七天,就会将开场的姑娘选出来,然后敲定要跳的舞蹈。所以整个万茗城,大约从比赛开始前十来天就开始热闹得不得了了。
陆芫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城市,仿佛整个城市都是沸腾的,就像一锅沸腾的水,说不上来那种感觉,但是陆芫竟然觉得还不错。从进城开始,她就有点喜欢这个城市。
印光牵着陆芫的手走在路上,周围没有一个人用很诧异的眼神来看他们两人,就像印光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样,而不是一个和尚。而且走着走着,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一个小孩儿,那小孩梳着冲天辫,差不多到陆芫的腰,他的手上拿着一大把颜色各异的花儿。
他跑到陆芫和印光的面前,抽出了两朵大红色的花,那花儿上面还带着露珠,陆芫开始以为这小孩儿是卖花的,正准备掏钱,就听见这小孩儿说道:“大哥哥,大姐姐,这花儿送给你们,祝福你们百年好合。”说完将花一递,一溜烟就跑了,那模样可爱得不得了。
陆芫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印光哈哈一下,说道:“很有品味,这是万茗城特有的花,叫阿拉苏,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却代表着一个人最好的祝福。”
在万茗城的传说之中,阿拉苏是一个给人带来幸福和美好祝福的人,他给的祝福最后都会成真。后来,就变成了,倘若谁给对方一朵阿拉苏,最后加上一句祝福的话,那那个祝福就一定会成真。
那个小孩儿在祝福陆芫和印光能百年好合,这是印光听过最美好的祝福了。
知道了来龙去脉的陆芫闻了一下新鲜的花儿,笑着说:“我们也该给他一个祝福,一个最美好的祝福。”她的指尖冒出金色的灵气,这其中混合了功德,“就祝福他的身体永远健康吧。”
然后陆芫将花儿折下了一段枝干,一朵花插在了自己的发髻上,另一朵别在了印光的耳朵上。
“很好看。”陆芫就像个心满意足的小孩子一样笑了。
也许是被周围的人的热情和爽朗感染了,陆芫笑容的幅度和次数明显多了很多,整个人都欢快了很多。印光看见这样的陆芫心中也很开心,这就是他选择将陆芫带来万茗城的又一个原因。
路上的人笑着嚷这,有人看见陆芫和印光别的花都纷纷会心一笑,也有胆子大一些的会笑着说:“你们很般配,祝福你们哟。”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热情。
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陆芫甚至还跑去买了一身夸张的节日服饰穿着,浑身上下叮叮当当的,走起路来可爱得不得了。她也学着当地的姑娘,披散着秀发,懒得梳复杂的发髻,就这样自然可爱。
“印光,印光你快看。”陆芫没有见过人斗蛐蛐,一见着就激动地像个小孩子一样冲着印光嚷嚷,印光笑着摸摸她的头。
“我在呢,你慢些跑。”印光也跟着陆芫看起了斗蛐蛐,他也很多很多年没有看见过有人斗蛐蛐了。
一个黑漆漆的罐子里,两只蛐蛐一大一小,看上去似乎有些实力悬殊,那只大的看上去腿脚就极为有力,所有人都为那只小的蛐蛐捏一把汗。
连陆芫都忍不住悄悄问印光:“这未免也......也不是大的欺负小的吗?”这也差别太大了吧,这样子还怎么比嘛。
“正是这样才有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