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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朝宣武元年十一月。
  新皇所任天下兵马大元帅方铮,率部十余万众,出兵北伐,方铮审时度势,于军帐中定下“以夷制夷,借刀杀人”之巧计,致使突厥二部互相残杀,最后北伐军齐出,包围残杀中的突厥人,将其全部歼灭或俘虏。
  此战毕,曾经坐拥数十万青壮大军的突厥兵马荡然无存,战后清点战果,突厥可汗默啜被华朝大将冯仇刀于战阵中射杀,突厥国师默棘连和他拥立的小可汗默炬被俘虏,突厥军士战死者约十余万,另有两万余人被生擒,至此,突厥民族所有的青壮战士被消灭殆尽,广袤辽阔的草原上,只剩数百个老弱妇孺充斥其间的部落,华朝北伐军兵分五路,由南向北,横扫草原,将草原上所有的部落尽数集中,往南方迁移。
  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规模迁移,奉元帅方铮的命令,所有突厥人集中后,越过榆河,南入长城,近百万老弱妇孺尽数迁往华朝内地,然后将其以百人为单位,分散之后,强制性命令他们在每州每府每县每乡定居,由地方衙门派精熟农事之干吏,分给他们土地和农具,并教会他们农耕之事,并于当地衙门内造册落户立籍。
  朝廷也飞快做出了反应,由京城翰林院牵头,国库拨出专款,在每个地方建立了公学,公学招生对象是那些不识一字的突厥小孩子,由各地不得志的文人秀才掌学,教授这些异族小孩学华语,习礼仪,识孔孟,知廉耻,从此彻底废除了突厥文化和文字,统一以华朝文字为标准文字。
  野蛮所造成的损害无非一城一地,可文化的侵略是可怕的,史上多少异族入侵国朝。就算异族坐了江山,可结果呢?最后仍是异族被华朝所同化,华朝数千年的儒家教诲下,相信这些突厥小孩在数年之后,便会彻底忘记自己曾是突厥民族。永远也不会记起曾经称霸于草原的突厥民族已被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亡国灭种。数年之后,渗入他们骨子里的,只有“子曰”“诗云”,只有圣人教诲的三纲五常。他们和所有普通的老百姓一样,老老实实的读书,考科举,立志做官,忠心事君。两代之后,他们将彻底变成华朝皇帝治下最恭顺的子民。
  默棘连和小可汗默炬在方铮的“盛情”邀请下,半拖半押的送往华朝京城,觐见华朝皇帝陛下,从此老死于京城之内。
  突厥民族所有老弱妇孺南迁,草原变得空荡,方铮又以兵马元帅的名义下了军令,南起兴庆府驻军,北至幽州驻军。尽数往北开拔,并于塔山,漠河,开平,榆木川。包括曾经的突厥王庭黑沙城等十余处地方成立都护府,派重兵驻扎,华朝国境向北扩充了千余里,甚至一直延伸至与北方罗刹国交界。北至西伯利亚平原,西至甘陕之西的哈密。所得国土近乎华朝所有国土的三分之一,极大的扩充了华朝泱泱上国的影响,至此,方铮北伐之初所言将草原纳入华朝版图的战略构想已完全实现。
  善后事宜处理妥当之后,方铮率北伐军开始南撤,挟大胜班师回朝。
  路经幽州,幽州城内大小官员和百姓迎出城门三十里,所有人跪伏道路两旁,欢欣无比的迎接这支为国立下盖世奇功的军队,百姓们扶老携幼,带着精心准备的吃食,热情的献给军容齐肃的将士,不知是谁竟带着装满花瓣的花篮,北伐军将士所过之处,百姓们纷纷向他们洒出了花瓣,城外花雨漫天,可谓奇观。
  方铮命将士城外扎营,自己则带了这次北伐中的有功将领进城,并于幽州城内的一家酒楼内大宴犒赏冯仇刀,韩大石,秦重等数十位有功将领。
  酒楼老板听闻打败突厥的北伐军元帅方铮在他的酒楼内大宴有功将领,欢喜得几乎昏厥,当即停止对外营业,专心侍侯这群为国征战,流血牺牲的民族英雄。酒楼内的厨子打起十二分精神,精心备妥十桌将军宴,此宴集南北特色风味的菜肴于一体,其珍奇稀贵,可称豪奢之极,对这些浴血奋战,保家卫国的将领们来说,再豪奢的盛宴都配得起他们的赫赫功劳。
  精明的酒楼老板在方铮他们散席归营之后,马上命人将方铮宴客的阁楼保存起来,并请文人提序留铭,记录下这一千古佳话。
  从此后,这座酒楼改名为“得胜楼”,取北伐功成,得胜归来之意。此楼后来成为幽州城内一处景观名胜,从此生意兴隆,日进斗金,特别是北伐元帅方铮宴请有功将领的阁楼,国人无不争相以在此宴客为荣,沾一沾方元帅的胜利之光。
  后来方铮听说有人竟借着他的名头大肆敛财,嫉妒得两眼发红,暗中派人向此酒楼老板勒索了近万两银子的所谓“肖像名誉使用费”,这才悻悻作罢,此乃后话,按下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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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席很热闹,所有将领看着主位上笑眯眯一副惫懒模样的方元帅,众人目光热烈,满含崇敬,此前一直从心里看不起方铮为人的将领,此时亦纷纷真心诚意向方铮敬酒,表达对他的敬佩之情。
  华朝受北方强敌凌辱百余年,今日竟在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精心布局下亡国灭种,遥想当初,也是在这幽州城外,当方元帅放言要将草原纳入华朝版图时,多少将领心中暗暗嗤笑,认为这位元帅在胡吹大气,可事实证明,方铮说出的话确实做到了。此战华朝的国土面积扩充了三分之一,草原完全纳入了华朝的版图,从此北方安定,边城百姓军民再无战事,这都是方铮的功劳啊!
  如今的方铮自然不知道,凭此一战,他的声望已在华朝军中无限升高,得到了军中所有将领的诚心拜服,北伐之前百姓所夸赞的“战神”名号,如今实至名归。再无人有二话。
  开疆辟土,立功报国,自来便是武将们毕生追求的目标,如今方元帅带领着他们立下如此大的泼天大功,一想到回京后皇上即将对他们的封赏。众将领不由激动得面红耳赤。七分酒意顿时化作了十分,酒不醉人人自醉。
  方铮也喝了许多,当他大着舌头,俊脸通红的向众将领表示。回京之后他将交卸元帅之职,并向皇上辞官,从此做个享受逍遥太平日子的富家翁时,众将领齐声惋惜慨叹,不少将领拍着胸脯请方铮领着他们继续征伐异国。他们将誓死跟随元帅,方铮怔了怔,随即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个阴险的提议,——继续打仗?你丫打算要我征服地球?老子闲得再蛋疼也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呀……现在的人心真脏,老子让你们立功,你们却戳火让老子继续玩命,你们还是人么?
  冯仇刀和秦重闻言,两人对视一眼,冯仇刀闷头喝酒。不言不语,秦重却嗫嚅了几下嘴唇,欲言又止,席散之时,秦重将方铮请到一个无人的角落。犹豫着向方铮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英雄不可自剪羽翼。”
  方铮一楞,八分酒意醒了三分,诧异的望向秦重,秦重却微微一笑。不再多说,径自离开。
  略一品位。方铮顿时明白了秦重的意思。
  这是个注重兵权的时代,手中有兵,将士用命,自己才不会被风云诡变的朝局所撼动,秦重的意思很明白,新皇恩宠只是目前,若欲方家百年不为帝王所猜忌,手中拥兵,令帝王忌惮,才是最正确的做法,此所谓“英雄不可自剪羽翼”。
  方铮明白,自己已在军中拥有了无数的拥趸,若欲继续领兵,相信他们都会誓死跟随,不过……有这个必要么?难道所有穿越者最后都要踏上一条称王称霸,谋夺江山的老路?就不许我走一条与众不同的穿越路?我就安心享乐怎么了?我就是胸无大志,甘于堕落怎么了?我就是没出息怎么了?抛开与胖子的情谊不说,自己是当皇帝的那块料么?突厥平灭,眼看胖子马上要着手变法强国之策,每天有看不完的奏折,处理不完的国事,相比之下,谁活得更滋润?自剪羽翼?呸!长着羽翼的那不是英雄,是鸟人!不剪留着干嘛?
  方铮甩了甩头,决定忘记秦重的这句话。
  无他,方铮相信胖子,辞官之后,自己与胖子再无利益冲突,如同他曾经在先皇面前做下的保证,他与胖子既是一生的君臣,也是一生的朋友,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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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伐大军在方铮的带领下,继续往南班师。沿途所经城镇乡村,百姓听闻北伐军得胜归来,无不将家中最美味的食物拿出来犒劳将士,他们流着眼泪跪伏于道路两旁,真心感谢北伐军为百姓歼灭了突厥,从此华朝再不必受那外敌之辱。
  将士们被犒军的百姓们所延,一个月的路程竟整整走了两个月,才堪堪看到京城那巍峨高耸的城墙,在夕阳下散发出强烈的金光,其厚重古朴的皇城气势,令人忍不住心生敬畏。
  “到家了!”方铮骑在马上,微微笑道,并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终于,我完成了在这个时代的最后一个使命,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众将士眼含热泪,望着前方模糊的城墙,不由心中激荡万分。
  是啊,到家了,华朝的最后一战已经胜利,从此再无强敌,刀兵入库,马放南山,他们亲手创造了这个时代最辉煌的胜利,战争这头狰狞嗜血的巨兽,终于踏着不甘愿的步伐,渐渐远离了这个苦难的国度,后代们可以坐在学堂里读书,可以在田陌间耕劳,可以在洒满阳光的草地上肆意欢笑玩耍,永远不用再担心敌国铁骑的马蹄,永远不必再害怕敌人雪亮的钢刀夺去亲人的生命,因为我们的敌国,在后代们的先辈手中,在方元帅的英明决策中,被诛杀得干干净净,从此再不留一丝痕迹。
  想到这里,所有将士望向方铮的目光更多了无比的崇敬和感激。
  这个年轻的男子,带领着他们。创下一个足以青史留名万载的奇迹!
  离京城尚有二十余里,忽见一名穿着绛色服饰的老太监迈着小碎步,向方铮急步跑来。
  方铮凝目一看,嘿,老熟人了。此人竟是曹公公。服侍过两代帝王的内侍,在禁宫中乃是头一号的强权人物。
  “咱家恭喜国公爷得胜还朝,皇上和满朝大臣,以及全城百姓已迎出城外二十里。在皇上下旨新修的‘平北亭’中等候国公爷……”曹公公还未停步,便堆上笑脸,远远的朝方铮拱手笑道。
  方铮惊讶之下,急忙回礼道:“皇上亲自迎接我?这个……我怎么敢当,实在是受宠若惊呀……”
  曹公公向前走了几步。伸手拉过方铮胯下所骑战马的缰绳,然后竟牵着方铮的马儿往城门方向走去。
  方铮骑在马上大惊道:“曹公公不必如此!怎么敢让您来牵马?快快放手……”
  曹公公回过头朝方铮一笑,面上并无一丝忤色。
  “国公爷,皇上有旨,令老奴为国公爷牵马,以彰国公爷之大功,国公爷为国浴血奋战,立下这么大的功劳,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咱家为您牵一回马,可是三辈子修来的福份呀!”
  方铮闻言,面上不由浮上感动之色,抬眼望去。前方不远处,黑压压的站着近万人,有大臣,有百姓。领头站着一位身穿金色龙袍的年轻男子,圆滚滚肉乎乎的。像个巨大的皮球,立于官道正中。
  方铮急忙下马,朝前走了几步,然后一掀下摆,端端正正跪在官道正中,大声道:“臣,方铮,奉皇命出师北伐,今日得胜还朝,叩见吾皇万岁!”
  方铮一领头,他身后的北伐军将士齐刷刷的跪了下去,口中齐声喝道:“叩见吾皇万岁!”
  胖子眼中蓄满了激动的泪花儿,闻言哈哈一笑,伸手将方铮扶了起来,然后望向北伐军将士,肃然道:“众将士辛苦了,平身!”
  众将士动作一致的站起了身,面对皇上的审视,他们一个个努力挺直了胸膛,目不斜视,脸上满是坚毅和刚强。
  胖子缓缓扫视着将士们,脸上露出满意和感激的笑容。
  “将士们,你们都是我朝的功臣,你们的流血牺牲,换来了华朝百年的安定,从此华朝再无外敌凌辱,我们将慢慢走向强盛!朕代表普天下的百姓子民,感谢你们!诸将士请受朕一礼!”
  说着,胖子整了整衣冠,面色肃然的朝北伐军将士们长长一揖到地。
  众将士感动之极,又齐刷刷的跪下。
  方铮笑了笑,忽然高举拳头,面向将士们大声喝道:“华朝万胜!吾皇万岁!”
  将士们受到感染,纷纷高举拳头兴奋大喊道:“华朝万胜!吾皇万岁!”
  “华朝万胜!吾皇万岁!”
  众人的情绪被一颗小小的火星点燃,顿时长长的官道上,欢呼声此起彼伏,震动天地。
  欢呼声中,方铮悄悄擦了擦汗,朝胖子竖了竖大拇指,低声道:“行啊胖子,挺会拉拢人心的,一会儿功臣,一会儿受你一礼,啧啧……”
  胖子苦笑道:“你就算看出来了,也拜托你别揭穿行么?当皇帝挺不容易的……”
  抬头仔细看了看方铮,胖子目光中充满了感激之色,可是他并未说一句感谢的话,交心的朋友兄弟,说这些太多余了,朋友就是那个危难之时扶你一把的人,他扶你一把,并非为了你一句感谢,有时候一个眼神,彼此便能明白对方的心意。
  “方兄,你瘦了……”胖子无限唏嘘道。
  “胖子兄,你更胖了……”方铮颇为不甘的道,老子在前方打生打死,你小子却在京城吃得更胖了,这还有天理么?那三百万两银子莫非被你私扣下来买蹄膀吃了?
  胖子目光闪烁,干笑几声,立马转移了话题。
  “方兄得胜归来,晚上咱们找个地方给你庆功,如何?”
  “什么地方?”
  “那还用问么?当然是逛窑子,我跟你说,最近牡丹楼新来了一位胡姬,她的眼珠子竟是蓝色的,还有她那大屁股,那小蛮腰。那大胸脯……”
  方铮目光顿时浮上几分骚骚的荡意。
  “我是正人君子,怎么会去那种地方?死胖子太小瞧我了……”迎着胖子鄙夷的目光,方铮立马改口:“好吧,老子立了这么大的功,就逛一回窑子以示庆祝吧。胡姬我不要。给我来个双飞燕就行……哎,先说好,谁请客?”
  “国库空了,我连逛窑子的钱都凑不出。当然你请客……”胖子一脸理所当然道。
  “靠!这是给我庆功吗?我怎么觉得你在勒索我?”
  “请皇上逛窑子,这也是你立的功劳之一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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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朝北伐一战,新得几近三分之一的国土,彻底平灭北方强敌,举国上下欢腾鼓舞。
  兵部尚书魏承德领头上奏。因方铮开疆辟土,所立功劳太大,可以算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故魏承德请奏,满朝文武同声附和,立方铮为一字异姓王,胖子将紧邻京城的江南吴地划为方铮的封地,方铮被册封为吴王。世袭罔替,并允其不必就藩,就近于京城居住。
  最让人吃惊的是,胖子赐给吴王方铮一条纯金打造的金锏,并下旨明告全国。此金锏上打昏君,下打谗臣,而且更赐方铮上殿不参,下殿不辞之无上尊荣。
  方铮得了金锏。笑得跟朵花儿似的。老子这不成了宋朝的八贤王了么?啧啧,这条金锏可是个好东西呀。世世代代传下去的话,比免死金牌管用多了,不亚于一颗核弹的威力。
  满朝文武惊讶之余,不由纷纷羡慕,方铮所得新皇信任之深,古来臣子无人可比。
  而冯仇刀,韩大石,秦重等数十位将领,也分别得到了封赏,三位大将被封为开国国公,俱授兵权,不日开赴北方戍守国境。
  特务机构的第二号头子温森,因其在北伐之战中为元帅方铮提供了及时而准确的情报,也被封为一等侯爵,官升两级,算是皆大欢喜。
  同是封赏,前突厥国师默棘连和小可汗默炬的命运却比方铮失色了许多。二人虽俱被封为国公,不过此国公可不比方铮那般风光无限,板着老脸接受皇帝的册封之后,默棘连和小可汗便深居于皇帝赐下的宅邸之内,从此闭门谢客,不出府门半步。
  史书记载,前突厥国师默棘连入京城两年后,郁郁而终,一生再未出京城。而小可汗……不知是方铮在他小时候弹他小用力太狠还是怎的,小可汗终生不举,未曾娶妻,而且还患上了强迫性自闭症,二十岁时,某日在府中大醉后,非要到水井里捞月亮,结果扑通一声掉了进去,然后便与世长辞。
  野史记载,小可汗逝世后,皇帝大恸,据闻在深宫内痛哭失声,然后共邀吴王方铮逛了一次窑子,以示哀悼。
  方铮更是痛不欲生,写了一篇悼文纪念小可汗光辉灿烂的一生,据史官记载,吴王所写的悼文满篇“呜呼哀哉,魂兮归来”,不知所云,除了他自己,谁也看不懂。小可汗下葬之后,其生前所居的国公府当晚竟入了盗贼,偷走无数金银珠宝,满府被偷盗一空,如同遭了灾一般凄凉。
  后来有人在吴王府发现原属小可汗府上的珠宝,其来历甚为可疑,吴王对此嘿嘿一笑,讳莫如深,神秘得一塌糊涂。后来被朝中言官参奏无数次后,吴王竟强辩说是小可汗在天有灵,托梦赠与他的,这番鬼话已被史官记入史书,以供后人去解开这个千古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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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律王爷不能参政,方铮退出朝堂也算达到了目的,从此安心在京城当他的逍遥王爷,不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尽管方铮将兵事政事放手不管,可朝廷的特务机构——影子,胖子皇帝却不敢交给别人打理,仍由方铮代为管理。影子后来发展得越来越壮大,在配合胖子变法图新,推行强国富民之策的行动上,影子立下了汗马功劳。这顶“特务头子”的帽子,在方铮的脑袋上整整戴了一辈子。
  短短数年。京城方家之子由一介平民商贾出身。最后位极人臣,登临异姓王之极点,方铮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无数寒门学子受到了鼓舞。无不以方铮为榜样,一个市井商贾出身的低贱平民都能封王袭爵,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一时间方铮竟成了天下寒门子弟出人头地的代表性人物,在民间的声望攀升到了顶点,这却是逍遥王爷方铮所始料未及的。
  华朝在胖子皇帝的强行推动下。开始了积极的变法图新,用尽量温和的方式,缓缓的,一步一步的在民政,土地,赋税和军务等多方面进行了变革,短短几年之内,华朝上下焕然一新,开始初步实现国富民强的目标。而变法仍在慢慢的推行。由于百姓在变法中得到了最大的实惠,华朝皇室的威望也在民间得到了史所未有的高度。
  民心思定,天下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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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后。
  京城吴王府内。
  “天涯远不远?”
  “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会远?”
  杀手哥哥负手立于吴王方铮面前,一如往常般冷酷。
  “你的剑呢?”杀手哥哥冷声问道。
  “我无剑!”方铮昂然答道。
  “无剑?”杀手哥哥的瞳孔忽然缩成了针尖般大小。
  方铮冷冷道:“我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
  “为何?”杀手哥哥冷酷面容终于有了一点点小变化。
  “……因为我是使刀的。”
  “…………”
  哼了哼,杀手哥哥决定不再继续跟这不着调的王爷废话。
  指了指前方十步远的靶心,杀手哥哥冷冷道:“你付了我学费,我便将使用飞刀之法授予你。能不能领悟,靠你自己了。射吧。你若没学会的话……”
  “怎样?”
  “……继续交钱,我继续教你。”
  “…………”
  方铮傲然一笑,右手一翻,手心已多了三把明晃晃的小刀。
  刀,是小李飞刀的……刀!
  “嗖!”
  刀已出手,快若闪电。
  十步远的靶子上却空无一物。
  “噢——”一声仿如动物般的嗷叫传来。
  方铮和杀手哥哥再也不装酷了,二人神情惊惧的四处寻找。
  “射哪儿了?我射哪儿了?谁中刀了?”
  “啊——我的小狗狗!我那每顿吃人参燕窝,每天睡宝石大床,出行必乘双马描金宽厢大马车的小狗狗——”一道凄厉悲痛的声音传来。
  是长乐!小丫头今年已十一岁,越来越精灵古怪,而且敲姐夫竹杠的手段也越来越新奇。
  “死姐夫,臭姐夫!赔钱!”
  方铮擦了擦满额头的冷汗,面色难看的朝杀手哥哥看了一眼。
  “人参燕窝,宝石大床,双马描金宽厢大马车……真贵啊。”
  杀手哥哥好整以暇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小巧的算盘,噼噼啪啪打了一阵后,冷冷道:“根据长乐小公主的习惯,这次你赔她银子不会低于三千两……”
  方铮继续擦汗:“最近我有点穷……”
  杀手哥哥同情的看了他一眼,道:“如果你给我一百两,这事我就当没看到,死无对证,你可以赖得干干净净。”
  “成交!”方铮想也不想,一张银票拍在杀手哥哥手里,然后飞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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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宽阔的花市大街上,由于数年变法之功,并实行了农商工并举的政策,商人的地位明显得到了提高,政策鼓舞之下,市面亦愈见繁华,街上人来人往,客商贩卒络绎不绝。
  逃出长乐小公主虎口的方王爷,此刻带着特务二号头子温森,还有一帮王府侍卫,正摸着下巴。色眯眯的瞧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大姑娘小媳妇儿,瞧着她们姣好的身段儿,方王爷流下了晶莹剔透的口水。
  温森忽然一指前方一位魔鬼身材的姑娘,讨好的对方铮笑道:“王爷,瞧来瞧去。今儿这大街上就数这个小妞最是婀娜。王爷何不施展泡妞神功,泡上一泡,属下也跟着王爷学学这勾女……”
  方铮嘿嘿色笑几声,搓了搓手。举步便向那姑娘走去。
  突然,方铮被几个高大魁梧的汉子挡住,方铮错愕之余,还来不及发飙,便听到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朝那姑娘大声道:“喂。妞儿,本少爷看上你了,跟本少爷回家,以后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方铮大为惊奇,这谁家小屁孩啊?毛都没长齐竟敢出来跟老子抢女人,这倒罢了。念的台词居然还如此狗血……
  未等方铮回过神,另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不耐烦的道:“哥,就你最斯文,照我说,看上什么女人甭跟她废话。叫手下直接抢了就走,将来做个压寨夫人,生米煮成熟饭,还怕她不老老实实跟着你过日子么?”
  “你懂个屁!”哥哥不屑的鄙视弟弟:“咱们老爹不是说过么?对女人。偷心才是王道……哎,妞儿。让少爷我摸摸你的心在哪儿……”
  方铮皱着眉,咂摸咂摸嘴,……这俩小屁孩的声音,怎的如此耳熟?
  使劲拔拉开挡在前面,背对着他的几名魁梧汉子,方铮踮脚往前一看,顿时脸色涨得通红。
  一个箭步跨上前去,方铮伸出两手,给那正在调戏良家少女的俩小屁孩一人一巴掌。
  “啊——谁敢打我?来人,给本少爷揍他……”俩小屁孩惨叫一声,大声喊道。
  方铮冷笑:“小王八蛋,越来越出息了啊,敢跟老子抢女人,毛都没长齐,让你们泡到了有用吗?”
  俩小屁孩大怒之下回头,见了方铮,立马变得老实无比。
  “爹……您怎么,呵呵,您怎么出来了?今儿您老人家心情好,亲自……泡妞啊?”俩小屁孩换上一副讨好谄媚的笑脸,呵呵笑道。跟方铮拍皇上马屁的模样如同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俩小屁孩不是别人,正是方铮的俩儿子,方大业和方二业,才五岁的年纪就学会了上街调戏良家少女,实在是青出于蓝。
  “一天不收拾你们,你们就皮痒痒了是吧?跟老爹抢女人,不知道这妞儿是老子先看上的吗?”方铮咬牙切齿,双手提溜着他们的小耳朵,像拎了两块腊肉似的,左右晃荡。
  俩小屁孩哇哇惨叫,齐声道:“爹,我们错了!饶了我们吧,有妞您先泡,我们不跟您抢了……”
  “哼!方王爷,好大的威风啊!跟儿子在大街上抢女人,你可越来越出息了……”方铮背后忽然传来一道阴冷的声音,声音娇脆,悦耳动听,可方铮却如同身坠冰窖,浑身不由打了个哆嗦。
  赶紧松开手,方铮颤着身子转过身,一看之下,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老……老婆们……呵呵,真巧啊,你们……都出来逛街?”方铮擦着冷汗,躬着身子陪笑道。
  站在方铮面前的,正是长平,嫣然,小绿,凤娘,还有罗月娘和韩亦真,六个老婆,不多不少,全都凑在一块,看来今天不是方铮的幸运日,正好碰上老婆们集体逛街……
  六个老婆俏面含霜,冷冷的瞪着方铮,神情很是不善。
  长平怒哼一声,冷然道:“方王爷,家里已有六个老婆了,你打算再纳几房回去才肯罢手?莫非真要凑个十全十美?”
  方铮急忙腼腆的摆手:“够了够了,多乎哉,太多矣,六个足够了,我没打算再添老婆……那什么,刚才我在教俩小王八蛋泡妞呢……”
  “娘,二娘,三娘,四娘,五娘,六娘……”方大业一路念下来,差点岔了气,然后他神情非常委屈的道:“爹他这哪是教我们泡妞呀,他分明是在跟咱们抢妞儿……”
  方铮眉尖一跳,怒视了方大业一眼,接着干笑道:“童言无忌,呵呵。童言无忌,俩小子就会胡说,老婆们切不可当真……”
  趁着六女训夫的功夫,方大业和方二业互视一眼,然后贼贼一笑。悄悄的带着侍卫跑远了。
  还未等他们停下来喘口气。他们可怜的耳朵却又被人狠狠揪住。
  俩小子刚待发怒,转头一看,顿时又熄了火。
  “小姨……”大业和二业委屈的唤道。
  揪住他们耳朵的正是十一岁的长乐小公主。
  长乐闻言秀眉一挑,怒道:“说过多少次了!别叫我小姨!要叫我七娘!”
  “七……七娘。”俩小子非常识时务。
  “哎——”长乐甜甜的应了一声。
  “七娘。您真打算嫁给我爹?您的眼光可……委实不怎么高明呀。”方二业小心的陪笑道。
  长乐小鼻子一皱,哼道:“你们懂什么!你爹钱多,人傻,不嫁他嫁谁?”
  “七娘实在是……目光如炬!”俩兄弟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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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光明媚,万物复苏。不知不觉,方铮穿越到如今,已整整九个年头了。
  这几年方铮的日子过得很是惬意,其间不时上街调戏一下良家少女,不时跟胖子逛逛窑子,喝喝花酒,或是跑到他的皇宫里,兄弟俩坐没坐相,凑一起喝酒聊天吹牛。逍遥王爷的逍遥日子,实在比天堂更舒爽。
  偌大的方府如今已成了吴王府,比之以前的商贾门第,自是更添气派和威严。
  这一日,方铮招呼几位老婆。包括大着肚子的小绿和凤娘,众人一起来到小五的房前。
  小五,就是当年方大少爷的贴身书童,皇天不负有心人。自去年他与方夫人的贴身丫鬟兰儿成亲之后,今年终于顺利生下一个男婴。
  方铮携众老婆来看小五。是因为听小五哭丧着脸说了一桩奇事。
  小五的儿子生下来两个月后,竟然开口说话了,小五感到很彷徨,不知生下来的这个家伙是天才还是妖孽,所以请方少爷来看看。
  走进小五的房门,只见房内正中摆着一个婴儿睡的小摇篮,摇篮内,一双肉乎乎的小手朝天高举,不时又重重放下,间或发出几声类似成年人的叹息声。
  方铮大奇,凑上前一看,却见摇篮内躺着一个胖乎乎的小婴儿,他眉头皱得紧紧的,一双眼睛努力的睁大,又使劲摇头,似乎处于非常痛苦的状态。
  “嘿,真奇了嘿!这家伙怎么像个哲学家?瞧他那苦大仇深的样儿……”方铮惊奇道。
  小五在一旁哭丧着脸还没开口,只听摇篮内一个稚嫩的声音道:“狗屁哲学家!你谁啊你?我就奇了怪了,你们古代居然有‘哲学家’这个词儿?”
  尽管听小五说过,他儿子两个月就会说人话,方铮仍深深吃了一惊,身子不由自主朝后退了一步。
  “靠!真会说人话啊!简直是个妖孽!”
  摇篮内,小五两个月大的儿子勃然大怒:“你才妖孽,你丫全家都妖孽!”
  接着,小婴儿肉乎乎的嘴角一撇,带着哭音道:“我冤呐!我他妈冤死了我!老子不就是偷了个井盖儿吗?招谁惹谁了我?老天爷不知发什么神经,竟一道雷把老子劈穿越了……老子至于这么大罪过吗?那些杀人放火的怎么没见老天收了他?老子偷个井盖儿就遭雷劈,还讲不讲理了?”
  屋内众人听到这两个月大的小婴儿口齿清楚的说了一大段话,不由又惊又惧,纷纷朝后退了一大步,掩嘴惊呼不已。
  唯有方铮神情却变得古怪起来,一张俊脸时红时白,不知在想什么。
  “你说……你被雷劈之前,偷了个井盖儿?”方铮语气如常,试探着问道。
  小婴儿拍了拍他肥嘟嘟的小腿儿,唉声叹气道:“是呀!不就一个井盖吗?我不过想把它卖了赚点儿零花钱使使,这都遭雷劈,我他妈忒背了!”
  方铮眉毛跳了跳,仍用平淡的语气继续道:“你偷井盖儿的年代,是不是公元2009年,地点是xx市,xx路,卖黄色光碟那家小店的马路对面?”
  小婴儿惊奇的睁大了眼:“嘿,我说哥们儿,你真神了哈!怎么啥都知道?”
  方铮脸色终于变了,变得通红,而且望向婴儿的目光充满了狰狞,他咬着牙,阴森森的一笑,捏得指骨噼噼啪啪直响。
  接着,方铮闭上眼,万分虔诚的在胸间划了个十字。
  “感谢上帝赐给我卤煮……不对,是仇人。”
  婴儿的脸色也变了,小小的肉乎乎的脸蛋透着一股诡异之色。
  “你……你怎么了?你想干嘛?”
  方铮狞笑两声,阴森道:“小王八蛋,果然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你他奶奶的那条腿,给老子纳命来吧!”——
  《穿越之纨绔少爷》完本,剧终——
  万字更新,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单章破万,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
  稍晚有完本感言送上,发在公众版,跟大家唠唠嗑,顺便汇报新书的情况,诸友留意。
  感谢这一年来大家的支持,谢谢!
  鞠躬,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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