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辰笑了,回道:“我会回来。”
经过了蓝脸人带来的劫难后,眼前的任何困难,都已不算是困难。
“我们到了南方,会有自己的房屋,住在地面上,种着谷物,养着猪牛和狗。”夜辰描述他对南方生活的想象,有些他听来的,有些他“见到”了。
雍易啄着夜辰脖子,哑笑:“夜里也不用到山顶上。”
来落日林后,他们想找个亲热的地方,得去潮湿的洞穴深处、草丛、山顶。南方的人住在地面上,有自己的房子,雍易也有耳闻。
夜辰嘴角带笑,他仰望夜空,虽然山顶风大,可是他觉得夜色很美,不知从何时起,他再不惧怕黑夜,不惧怕夜幕降临的黑林子。
也许是从这人将他带回西山洞那天起,他不再孤独,他有属于自己的伙伴和族人。
“易,我和你会一直到老,我‘见到’了。”夜辰预见了未来的情景,那是很美好的情景,有他和雍易,大家也都在,过着安乐的日子。
火光下夜辰的笑容特别美,雍易凑过去亲夜辰,拉着他的手,顺势将他压倒在地,夜辰搂住雍易脖子,很主动。这段日子,他们路途劳累,且身上有伤,几乎没怎么亲昵过,真正舒心不过是这几日的事情,眼下又将分离,趁着这夜,好好缠绵。
天蒙蒙亮,黑獾上山顶喊夜辰,他将身子背对两人。
熄灭的火堆旁,雍易正光着上身,在帮夜辰绑腰带,神色淡定。想也知道,他们昨夜发生了什么好事。
清早,雍易和朱矛向率领部族的猎人,将探路小队送出落日谷,送至曲溪,目送他们划船沿水而下。他们的身影,缓缓消失于茂密的树林中。
落日林之外,还是森林,而在森林之外,有河流湖泊,有大山,探路小队要一直往南走,直到他们见到一块平原,见到奔流声如雷的大河。
日子过得很快,树叶在雍易的留意下变黄,掉落,已是秋高气爽的天,落日谷到处是飞舞的枯叶。落日林人已经对所居的谷底探索得十分清楚,探索在他们捕猎和采集时进行。人们发现这里没有大型的猎物,甚至渐渐连野兽都少,野兽遇着团结的落日林猎人,只能沦为食物。
深秋到了,林地里的落叶树,掉得一片叶子也不剩,早晚也能感受到寒风的凌冽。雍易有时会到这曲溪的水畔来,在这里驻足,眺望。淙淙流淌的曲溪在深林里如蛇般蜿蜒,流向遥远的远方。
水畔的草木枯黄,让人倍感深秋的荒寂,秋风吹过,卷起地上的枯叶草絮,萧萧作响。采集的女人们,偶尔会提着篮子,驻足张望,那位执朱矛的英俊勇士,伫立在木桥旁,望向南方。
他在等他的所爱之人。
对于雍易的痴情,长脚亦偶尔会揶揄他,说他比阿柳还思念狗牙。
一日早上,雍易狩猎路过曲溪,在溪对岸那处开满兰花的草坡上,他见到了一头高大的火角鹿。晨光下,它雄壮的鹿角莹光,身体健美而流畅。哪怕它改变了模样,再不似逃出火海时的狼狈和羸弱,雍易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相识的那头火角鹿。
雍易内心感到一阵喜悦,他莫名觉得这是种征兆,是夜辰即将回来的征兆。
火角鹿的身影忽然出现,很快又消逝,它是有灵性之物,它自在而恣意,像山林的风般,来无影去无踪。
这日的午后,在曲溪采集的一位孩子气喘吁吁奔回山洞,他是毛虫,他边跑边大叫:“他们回来啦!他们回来啦!”
雍易和族人一起赶往曲溪,那时是黄昏,他们在半道上,遇见了披着晚霞归来的五位远行族人。他们穿着轻巧的衣物——那材质显然不是兽皮,脚踩皮革缝制的鞋子,每人身上都携带着新奇的物品,他们笑容满面。
在五人之中,那个用红羽装饰了长发,穿着一件绛色衣服,挎长弓的俊逸男子,让雍易移不开眼睛,这是他日思夜想的夜辰啊。
夜辰排开围绕在身旁,好奇雀跃的孩子们,朝雍易走去,他眉眼含笑,温声:“雍易,我回来了。”雍易上前一步,大力将他死死抱住,他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探路小队回来,带给族人好消息,他们找到了长弓族,也找到了大河畔一块能繁衍生息的地方。他们带来南方新奇有趣的见闻,像似那儿的部族人口非常多,足足三倍于落日林人,可是猎人很少,他们播种耕耘,他们不打猎也不会饿肚子。
不用和猛兽互搏,不用冒着性命获取食物,人们寿命还很长,那里是个好地方。
在秋风萧瑟中,落日林人开始迁徙,他们在朱矛向和雍易的带领下,浮舟沿曲溪南下,越过大山,路途迢迢,来到了长弓族人生活的林地。
长弓族的首领穹申接待了他们,一切仿佛长弓觋所言,当你们到来时,我已经老逝。穹申没有觋的能力,但是和他的妹妹穹絮将族群治理得很好。长弓族人半渔半猎,少量种植,仍旧过着祥和的生活,他们是个性情温和的族群,不好争斗。
辞别长弓族人,落日林的迁徒仍在继续,他们如愿来到了大河畔一处平坦而地势高的土地。那时,天空飘着薄雪,四望是茫茫的宁静大地,落日林人便将这里唤为云野。
他们在云野居住下来,学习当地的部族营建长屋,小屋,容纳族人居住。大河畔的野兽很少,它们遭到了附近部族的驱逐,落日林人在这里居住,最大的威胁是敌对族群。
然而落日林人有群剽悍的猎人,攻打他们的部族,反而被打怕了,只得选择和睦相处。
抵达云野的第一个冬日,雍易和夜辰在他们的小屋中醒来,屋中的火塘燃着炭火,暖和和。夜辰听到外头声响,他起身,走到窗前,支开了草窗,见到外头纷飞的雪,还有雪中欢笑追逐的毛虫、大头等孩子。
觉得自身落进一个温暖怀抱,夜辰没有回头,他低笑轻语,而身后那人用宽厚的身体抱住了他,将下巴支在他的肩上,两人温语缱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导演:会有一篇番外。
第49章 番外 他们的故事
云野的春日, 男子们外出渔猎, 女人们翻整土地, 喂养猪牛羊,相当忙碌。唯有孩子们,他们总是开心的, 他们漫山遍野跑,去采集,也是去玩戏。
大狸家的屋子, 像其他人家的木屋那样简陋, 但是门窗的采光很好,近来他还翻新了屋顶, 用新草束替换掉去年的旧草束,避免下雨漏水。
他家干净舒适, 小西很勤快,将家里收拾得很好。
小西的女儿五岁了, 她会在母亲织粗布时,摇着陶纺轮在一旁玩耍,很乖。她取了个名字叫狸儿, 长得清秀, 像她的母亲。
狸儿在云野出生,她不知道父母以前并不住在地面上,她也不晓得,她吃的米粥,曾经是很稀罕的东西。她的日子过得很开心, 她有几样小玩具,父亲制作的小木弓,织鱼网的木梭,还有一只小陶牛,一些漂亮的螺蛳。除去玩具外,她还有两位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个唤莫毛,一个唤小长脚。
莫毛是莫蒙的儿子,而小长脚是长脚亦的儿子。小长脚其实脚挺短,他还是个小娃娃,比狸儿小一岁。莫毛长得极像他父亲小时候的模样,可却不憨厚,人很调皮。
三人小孩子常在大狸家中玩耍,身边陪伴着一条大黄犬。孩子们常在一起,大人们也总是相互串门,关系亲密。
落日林人很团结,这份团结是在迁徒中缔结,他们相互扶持,历经苦难,筚路蓝缕。
春日的午后,听到外头猎人们回来的声音,大小孩子们都往门外跑,他们喜欢猎人,喜欢看他们猎来的各种动物,觉得猎人很威风,很英武。
率领狩猎队伍的是朱矛亦,他在两年前继承了他老爹的朱矛,成为了朱矛勇士。朱矛向衰老病弱,安然在家中逝去,他去世的那年,见到了谷子大丰收,那是个秋日,部落四周的谷子黄橙橙一片,欣欣向荣。
落日林人在两年前,才终于有富余的食物,营建了粮仓,他们一度过得艰难。耕耘和播种需要技能,他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才使得庄稼得以丰收。
朱矛亦等猎人猎回的是一头野猪,由四人抬着,个头很大。孩子们好奇的聚集过去,有胆大的伸出手,去摸野猪的獠牙。
他们中的许多人,长大后都不再是猎人,而是农人,这种转变,年幼的他们还没能意识到。
经过了蓝脸人带来的劫难后,眼前的任何困难,都已不算是困难。
“我们到了南方,会有自己的房屋,住在地面上,种着谷物,养着猪牛和狗。”夜辰描述他对南方生活的想象,有些他听来的,有些他“见到”了。
雍易啄着夜辰脖子,哑笑:“夜里也不用到山顶上。”
来落日林后,他们想找个亲热的地方,得去潮湿的洞穴深处、草丛、山顶。南方的人住在地面上,有自己的房子,雍易也有耳闻。
夜辰嘴角带笑,他仰望夜空,虽然山顶风大,可是他觉得夜色很美,不知从何时起,他再不惧怕黑夜,不惧怕夜幕降临的黑林子。
也许是从这人将他带回西山洞那天起,他不再孤独,他有属于自己的伙伴和族人。
“易,我和你会一直到老,我‘见到’了。”夜辰预见了未来的情景,那是很美好的情景,有他和雍易,大家也都在,过着安乐的日子。
火光下夜辰的笑容特别美,雍易凑过去亲夜辰,拉着他的手,顺势将他压倒在地,夜辰搂住雍易脖子,很主动。这段日子,他们路途劳累,且身上有伤,几乎没怎么亲昵过,真正舒心不过是这几日的事情,眼下又将分离,趁着这夜,好好缠绵。
天蒙蒙亮,黑獾上山顶喊夜辰,他将身子背对两人。
熄灭的火堆旁,雍易正光着上身,在帮夜辰绑腰带,神色淡定。想也知道,他们昨夜发生了什么好事。
清早,雍易和朱矛向率领部族的猎人,将探路小队送出落日谷,送至曲溪,目送他们划船沿水而下。他们的身影,缓缓消失于茂密的树林中。
落日林之外,还是森林,而在森林之外,有河流湖泊,有大山,探路小队要一直往南走,直到他们见到一块平原,见到奔流声如雷的大河。
日子过得很快,树叶在雍易的留意下变黄,掉落,已是秋高气爽的天,落日谷到处是飞舞的枯叶。落日林人已经对所居的谷底探索得十分清楚,探索在他们捕猎和采集时进行。人们发现这里没有大型的猎物,甚至渐渐连野兽都少,野兽遇着团结的落日林猎人,只能沦为食物。
深秋到了,林地里的落叶树,掉得一片叶子也不剩,早晚也能感受到寒风的凌冽。雍易有时会到这曲溪的水畔来,在这里驻足,眺望。淙淙流淌的曲溪在深林里如蛇般蜿蜒,流向遥远的远方。
水畔的草木枯黄,让人倍感深秋的荒寂,秋风吹过,卷起地上的枯叶草絮,萧萧作响。采集的女人们,偶尔会提着篮子,驻足张望,那位执朱矛的英俊勇士,伫立在木桥旁,望向南方。
他在等他的所爱之人。
对于雍易的痴情,长脚亦偶尔会揶揄他,说他比阿柳还思念狗牙。
一日早上,雍易狩猎路过曲溪,在溪对岸那处开满兰花的草坡上,他见到了一头高大的火角鹿。晨光下,它雄壮的鹿角莹光,身体健美而流畅。哪怕它改变了模样,再不似逃出火海时的狼狈和羸弱,雍易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相识的那头火角鹿。
雍易内心感到一阵喜悦,他莫名觉得这是种征兆,是夜辰即将回来的征兆。
火角鹿的身影忽然出现,很快又消逝,它是有灵性之物,它自在而恣意,像山林的风般,来无影去无踪。
这日的午后,在曲溪采集的一位孩子气喘吁吁奔回山洞,他是毛虫,他边跑边大叫:“他们回来啦!他们回来啦!”
雍易和族人一起赶往曲溪,那时是黄昏,他们在半道上,遇见了披着晚霞归来的五位远行族人。他们穿着轻巧的衣物——那材质显然不是兽皮,脚踩皮革缝制的鞋子,每人身上都携带着新奇的物品,他们笑容满面。
在五人之中,那个用红羽装饰了长发,穿着一件绛色衣服,挎长弓的俊逸男子,让雍易移不开眼睛,这是他日思夜想的夜辰啊。
夜辰排开围绕在身旁,好奇雀跃的孩子们,朝雍易走去,他眉眼含笑,温声:“雍易,我回来了。”雍易上前一步,大力将他死死抱住,他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探路小队回来,带给族人好消息,他们找到了长弓族,也找到了大河畔一块能繁衍生息的地方。他们带来南方新奇有趣的见闻,像似那儿的部族人口非常多,足足三倍于落日林人,可是猎人很少,他们播种耕耘,他们不打猎也不会饿肚子。
不用和猛兽互搏,不用冒着性命获取食物,人们寿命还很长,那里是个好地方。
在秋风萧瑟中,落日林人开始迁徙,他们在朱矛向和雍易的带领下,浮舟沿曲溪南下,越过大山,路途迢迢,来到了长弓族人生活的林地。
长弓族的首领穹申接待了他们,一切仿佛长弓觋所言,当你们到来时,我已经老逝。穹申没有觋的能力,但是和他的妹妹穹絮将族群治理得很好。长弓族人半渔半猎,少量种植,仍旧过着祥和的生活,他们是个性情温和的族群,不好争斗。
辞别长弓族人,落日林的迁徒仍在继续,他们如愿来到了大河畔一处平坦而地势高的土地。那时,天空飘着薄雪,四望是茫茫的宁静大地,落日林人便将这里唤为云野。
他们在云野居住下来,学习当地的部族营建长屋,小屋,容纳族人居住。大河畔的野兽很少,它们遭到了附近部族的驱逐,落日林人在这里居住,最大的威胁是敌对族群。
然而落日林人有群剽悍的猎人,攻打他们的部族,反而被打怕了,只得选择和睦相处。
抵达云野的第一个冬日,雍易和夜辰在他们的小屋中醒来,屋中的火塘燃着炭火,暖和和。夜辰听到外头声响,他起身,走到窗前,支开了草窗,见到外头纷飞的雪,还有雪中欢笑追逐的毛虫、大头等孩子。
觉得自身落进一个温暖怀抱,夜辰没有回头,他低笑轻语,而身后那人用宽厚的身体抱住了他,将下巴支在他的肩上,两人温语缱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导演:会有一篇番外。
第49章 番外 他们的故事
云野的春日, 男子们外出渔猎, 女人们翻整土地, 喂养猪牛羊,相当忙碌。唯有孩子们,他们总是开心的, 他们漫山遍野跑,去采集,也是去玩戏。
大狸家的屋子, 像其他人家的木屋那样简陋, 但是门窗的采光很好,近来他还翻新了屋顶, 用新草束替换掉去年的旧草束,避免下雨漏水。
他家干净舒适, 小西很勤快,将家里收拾得很好。
小西的女儿五岁了, 她会在母亲织粗布时,摇着陶纺轮在一旁玩耍,很乖。她取了个名字叫狸儿, 长得清秀, 像她的母亲。
狸儿在云野出生,她不知道父母以前并不住在地面上,她也不晓得,她吃的米粥,曾经是很稀罕的东西。她的日子过得很开心, 她有几样小玩具,父亲制作的小木弓,织鱼网的木梭,还有一只小陶牛,一些漂亮的螺蛳。除去玩具外,她还有两位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个唤莫毛,一个唤小长脚。
莫毛是莫蒙的儿子,而小长脚是长脚亦的儿子。小长脚其实脚挺短,他还是个小娃娃,比狸儿小一岁。莫毛长得极像他父亲小时候的模样,可却不憨厚,人很调皮。
三人小孩子常在大狸家中玩耍,身边陪伴着一条大黄犬。孩子们常在一起,大人们也总是相互串门,关系亲密。
落日林人很团结,这份团结是在迁徒中缔结,他们相互扶持,历经苦难,筚路蓝缕。
春日的午后,听到外头猎人们回来的声音,大小孩子们都往门外跑,他们喜欢猎人,喜欢看他们猎来的各种动物,觉得猎人很威风,很英武。
率领狩猎队伍的是朱矛亦,他在两年前继承了他老爹的朱矛,成为了朱矛勇士。朱矛向衰老病弱,安然在家中逝去,他去世的那年,见到了谷子大丰收,那是个秋日,部落四周的谷子黄橙橙一片,欣欣向荣。
落日林人在两年前,才终于有富余的食物,营建了粮仓,他们一度过得艰难。耕耘和播种需要技能,他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才使得庄稼得以丰收。
朱矛亦等猎人猎回的是一头野猪,由四人抬着,个头很大。孩子们好奇的聚集过去,有胆大的伸出手,去摸野猪的獠牙。
他们中的许多人,长大后都不再是猎人,而是农人,这种转变,年幼的他们还没能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