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疯女人你到底想干嘛!?」
「我要烧死他!让他留在阴曹地府里陪我!让他实践自己的承诺,对我的爱至死不渝!!!」
林琳右手掌不断喷发青蓝色火焰形成的火球,开始渐渐的将李腾的魂身由四肢手指与脚尖处开始开始焦黑了起来。
「疯子快住手!」
黑宝大喊了一声,兇猛的衝向林琳!
林琳见状不闪不避只是不断的诡笑,黑宝纵身一跃欲扑杀林琳,就在黑宝的前爪即将搭上了林琳的肩头正要一口咬杀的瞬间,林琳身上的青蓝色的火焰同时喷张,逼得黑宝不得不退开来。
黑宝甫一退开,林琳身上的火焰就消缓减弱,一见到火焰减弱黑宝捉准时机再次袭击,可结果仍旧相同,每每即将碰到林琳的身躯时青蓝色火焰就会喷张,不管试了几次都无法近身。
一旁被包覆在火球之内的李腾,四肢灼烧焦黑越加严重,黑宝看着焦心不已,思前想后不得其解,只好不断的尝试袭击。
「你想阻止我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做的事是天理循环!是因果!所以你无法阻拦我!这火之所以都在你即将触碰到我时喷张就是因为我做的没有错!我没有错!」
黑宝闻言对林琳所说的话心中萌生疑问,为何火焰喷张是因为林琳没做错?若是恶鬼自身的怨力,照理应该能随心所欲,想干嘛就干嘛才对。
「这火肯定有问题。」
黑宝心里嘀咕着,便想着要试探。
接着又如同之前一样,捉准时机就上前扑杀,然而结果仍旧相同,近不了身。
就在接连试探了近十次之后,黑宝终于发现了异常之处,每当自己即将触碰到林琳之时,她的右手掌内侧好似有什么东西总会闪烁一次,随后便火焰喷张,似乎火焰的来源正是那神秘的物品。
黑宝尝试盘桓到林琳的背后想看清她右手内侧闪烁之物的真面目,但林琳似乎察觉到了黑宝的用意,不论黑宝走到哪里,林琳总是将自己的正面跟着转动面向黑宝。
两人僵持不下之际,火球内的李腾已经烧焦到了膝盖与手肘,速度十分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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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七星潭!」
眼前景象幻变,我与林琳竟置身于七星潭海岸边!
「你还没说我们给彼此取的爱称耶!」
林琳娇嗔的说道。
「爱称喔,不就小野狼与大绵羊吗。」
我微笑说道。
「呵呵,你真的还记得,我的大绵羊。」
林琳开心的笑说着。
「当然!我美丽的小野狼。话说,我们怎么会在这里?太奇怪了吧。」
我试探性的问道,等待着林琳的回应。
「既然你都说要留下来陪我了,那我就想啊我们要住在回忆里最美的地方。」
边说着,林琳慢慢的走向海浪,与海浪玩起了你追我跑,不亦乐乎。
「几岁了还这么幼稚。」
「ㄌㄩㄝ~要你管!」
林琳停下脚步回过头对我吐舌头,结果一个不留神,海花冲上了她的脚踝,林琳直跳脚。
「中!」
我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哎!哎!哎!都你啦!鞋子湿了…」
林琳撩着裙襬露出了白皙的小腿,皱着眉头走向我。
我正得意的看着她。
「噎!」
岂料她竟然一个抬腿将湿鞋子上的水踢了起来,飞溅上了我的脸!
「呸!脏死了!」
「哼哼,知道姊姊的厉害了吧!」
林琳手插着腰得意洋洋的说道。
「好啊!要玩是不是,看我的厉害!」
才说完,我奋起蛮力,衝将上去一把将林琳扛在肩头,跑向海潮!
「你…你要干嘛!放我下来!快点放我下来!喂!喂!喂!不要!」
林琳紧张的叫喊着,身驱不断地扭动着想挣脱,但我的蛮力更胜一筹。
扛着林琳跑到了海浪界线之后使出全身力气奋力一跳,带着林琳一起跳入了海里!
哗啦啦声响之后,只见我与林琳跌坐在砂岸,已全身湿透。
一头长发被海浪冲得披头散发的林琳好气又好笑的说道。
「过份!太过份了!」
「还好吧,要湿一起湿啊!」
我毫不在意的站起了身子,拍了拍身上的砂石,伸出手要拉起林琳。
林琳见我伸手也理所当然的拉了一把,但她却是要把我拉倒,用尽全力!
我始料未及就这么被她拉倒,也顺势的扑倒了她,伏在她的身上。
我们的鼻尖仅仅只有几公分而已,两人相望片刻后,忘情的拥吻,任凭海潮无情的拍打着我们的脸也无法将我们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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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老洋房内的七星灯竟然短时间内再度熄灭了一盏。
七星灯剩下四盏,残馀时间八个时辰(16小时)。
客厅内本已焦急的家人再次因为快速熄灭的灯而议论纷纷,奶奶是急得直跳脚,不断呢喃着。
「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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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拥吻之后我起身也扶起林琳,林琳随即就在孰悉的七星潭岸边迅速的生起了火,我们坐在火边烤着衣服,慢慢的聊起了过去。
当年,我高三毕业的暑假,林琳准备升大四,但实际上我们只差两岁,因为我高中念了四年。
我们是玩网路游戏认识的战友,因为我对于网路游戏交友有些刻版印象,总觉得萤幕对面的那个人是隻恐龙,所以从没有表示过要求林琳与我结婚当网婆等等。
林琳呢,她玩网路游戏也很久了,对于网路上的猪哥可说是见多识广,只要有网友要求她当网婆就直接封锁了,完全免疫的状态。
所以当她遇到像我这种完全不把她当回事的「稀有动物」,反而激起了她的兴趣,一天到晚好奇的问我为什么不交网婆,为什么不像其他人一样找她当网婆。
我当然老实不客气的说自己怕萤幕对面的人是隻恐龙啊,到时候惹了一身腥,麻烦。
因为如此,林琳越发好奇了,自己玩了好几年的游戏,第一次遇到这种稀有动物一定要好好的认识。
所以她主动跟我交换了msn,开始了我们的交往。
在msn上,她很刻意的用了一张网路上找来的丑照,说是她自己,我一看真的就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孩,但我没多想,因为她的性格开朗,调皮又单纯,跟我又很聊得来,我们甚至经常在游戏上掛网,然后相隔两地看着一样的电视剧再一起讨论。
后来大学开学了,学校在屏东,对于一个传统家庭长大的孩子,我其实并不喜欢这么多规矩,所以大学刻意的挑了一间屏东的学校,离我家台北十万八千里呀!家里想管也管不了,多爽!
我是念设计与艺术科系的,当初是免试推甄上的,不讳言,就是我的天分使然,同样的在开学之后,我在专业科系上也每每展现出了异常的天赋,获得专业科系老师们的青睞。
当然这些事我都分享给林琳知道,而她早就在msn看过我的真面目了,谁跟她一样心眼这么多。
很快的即将寒假,而她大四空堂很多,在寒假开始前就已经考完试提早放假,所以她主动提议要来屏东找我。
当然我是兴奋的,一口就答应了她,反正她长得很安全,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有什么踰矩的行为,就邀请她来玩这几天住在我的宿舍里,而她也并不反对。
还记得当天在屏东火车站,我依照火车时刻表,准时抵达车站等着接人。
看着手机里从电脑萤幕上擷取下来的msn大头贴,我四处张望着想找到赴约之人。
就在火车误点几分鐘之后进了站,乘客陆续下了车,我也就便开始寻找照片中的身影。
可是我找啊找的,一直找到火车都啟程开往下个车站时我都没找到人,真是怪了!
这我就很好奇了,正想打电话,身边一个女孩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看了她一眼,哇呜!正妹呀!可是我正要打电话,便跟她说了声对不起,我要打电话,随即拿起手机打了过去。
一旁的正妹看着我拿出手机拨电话的举动竟然表现出一脸好气又好笑的神情看着我。
我见她的表情心里就不爽了,心想正妹了不起呀,笑屁笑啊!
哪里知道电话拨通后,在我身边的正妹手机也响起来了,我看着她,嘖了一声表情嫌恶。
结果正妹拿出手机并将显示萤幕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一看傻了,萤幕上显示的是我的名字跟电话号码!我转头惊讶的看着眼前的正妹,只听闻她俏皮的说了句道。
「看见姊姊貌美如花的真面目吓傻了吗。」
在我的惊讶之馀确定了眼前的正妹确实就是林琳,我的心情就好像中了乐透头奖一样的愉悦,当然更多的是邪恶的想法,毕竟当时的我,才即将满二十岁而已,青春啊!
邀请她跨上了我的机车,将她带回宿舍放置行李后,我们又骑着机车出门,就在屏东市内吃喝玩乐了起来。
当时正值冬季,四季如春的屏东也飘着凉意,温柔如我怎么能让这隻自己送上门来的肥天鹅给跑了呢,当然是照顾有加无微不至,该披外套就披外套;该暖手就暖手;该提塑胶袋就提塑胶袋,完全没有第二句话。
这一路上我们聊着照片的事,她说以前也交过网友,但是多半看到正妹就变成猪哥,所以对于我这样的稀有动物,她是满心好奇的,更重要的是,她也对我的照片是一见钟情,她说我不帅,但我瀟洒倜儻长得又壮有肩膀,还有软绵绵小肚皮。
哥十几年前就是一副大叔样,十几年来没变过,老着等。
结束了第一天的行程后我们回到宿舍,霎时间天雷勾动地火,第一次见面就什么都办完了,当时还在室的我就被大两岁的姊姊给吃得一乾二净。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我们如胶似漆的夜夜缠绵,直到最后一天仍不捨对方离开。
后来放了寒假,我回到台北后,急急忙忙订了车票,说过年后要去找她,但林琳是不可能让我住她家,她会被爸爸打死,所以帮我找了便宜的旅社。
后来我们就按照这样的模式,暑假的时候也你来我往的交往着。
大四毕业的她很快的就找到了工作,她是幼教学系的,找到了补习班的工作,每天面对小朋友,她很有爱心,经常跟我分享补习班的小朋友有多调皮捣蛋。
而我也为了旅费,开始打工赚钱,当时我们为了能见彼此,工作再累都不觉得苦,有的只有甜蜜。
这样远距离的交往模式一直到我大二那年的暑假,轮到我去花莲找她的那一次,我们的人生从此坠入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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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死城的城头上黑宝与林琳在现实中仍旧僵持着。
未完待续
「我要烧死他!让他留在阴曹地府里陪我!让他实践自己的承诺,对我的爱至死不渝!!!」
林琳右手掌不断喷发青蓝色火焰形成的火球,开始渐渐的将李腾的魂身由四肢手指与脚尖处开始开始焦黑了起来。
「疯子快住手!」
黑宝大喊了一声,兇猛的衝向林琳!
林琳见状不闪不避只是不断的诡笑,黑宝纵身一跃欲扑杀林琳,就在黑宝的前爪即将搭上了林琳的肩头正要一口咬杀的瞬间,林琳身上的青蓝色的火焰同时喷张,逼得黑宝不得不退开来。
黑宝甫一退开,林琳身上的火焰就消缓减弱,一见到火焰减弱黑宝捉准时机再次袭击,可结果仍旧相同,每每即将碰到林琳的身躯时青蓝色火焰就会喷张,不管试了几次都无法近身。
一旁被包覆在火球之内的李腾,四肢灼烧焦黑越加严重,黑宝看着焦心不已,思前想后不得其解,只好不断的尝试袭击。
「你想阻止我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做的事是天理循环!是因果!所以你无法阻拦我!这火之所以都在你即将触碰到我时喷张就是因为我做的没有错!我没有错!」
黑宝闻言对林琳所说的话心中萌生疑问,为何火焰喷张是因为林琳没做错?若是恶鬼自身的怨力,照理应该能随心所欲,想干嘛就干嘛才对。
「这火肯定有问题。」
黑宝心里嘀咕着,便想着要试探。
接着又如同之前一样,捉准时机就上前扑杀,然而结果仍旧相同,近不了身。
就在接连试探了近十次之后,黑宝终于发现了异常之处,每当自己即将触碰到林琳之时,她的右手掌内侧好似有什么东西总会闪烁一次,随后便火焰喷张,似乎火焰的来源正是那神秘的物品。
黑宝尝试盘桓到林琳的背后想看清她右手内侧闪烁之物的真面目,但林琳似乎察觉到了黑宝的用意,不论黑宝走到哪里,林琳总是将自己的正面跟着转动面向黑宝。
两人僵持不下之际,火球内的李腾已经烧焦到了膝盖与手肘,速度十分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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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七星潭!」
眼前景象幻变,我与林琳竟置身于七星潭海岸边!
「你还没说我们给彼此取的爱称耶!」
林琳娇嗔的说道。
「爱称喔,不就小野狼与大绵羊吗。」
我微笑说道。
「呵呵,你真的还记得,我的大绵羊。」
林琳开心的笑说着。
「当然!我美丽的小野狼。话说,我们怎么会在这里?太奇怪了吧。」
我试探性的问道,等待着林琳的回应。
「既然你都说要留下来陪我了,那我就想啊我们要住在回忆里最美的地方。」
边说着,林琳慢慢的走向海浪,与海浪玩起了你追我跑,不亦乐乎。
「几岁了还这么幼稚。」
「ㄌㄩㄝ~要你管!」
林琳停下脚步回过头对我吐舌头,结果一个不留神,海花冲上了她的脚踝,林琳直跳脚。
「中!」
我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哎!哎!哎!都你啦!鞋子湿了…」
林琳撩着裙襬露出了白皙的小腿,皱着眉头走向我。
我正得意的看着她。
「噎!」
岂料她竟然一个抬腿将湿鞋子上的水踢了起来,飞溅上了我的脸!
「呸!脏死了!」
「哼哼,知道姊姊的厉害了吧!」
林琳手插着腰得意洋洋的说道。
「好啊!要玩是不是,看我的厉害!」
才说完,我奋起蛮力,衝将上去一把将林琳扛在肩头,跑向海潮!
「你…你要干嘛!放我下来!快点放我下来!喂!喂!喂!不要!」
林琳紧张的叫喊着,身驱不断地扭动着想挣脱,但我的蛮力更胜一筹。
扛着林琳跑到了海浪界线之后使出全身力气奋力一跳,带着林琳一起跳入了海里!
哗啦啦声响之后,只见我与林琳跌坐在砂岸,已全身湿透。
一头长发被海浪冲得披头散发的林琳好气又好笑的说道。
「过份!太过份了!」
「还好吧,要湿一起湿啊!」
我毫不在意的站起了身子,拍了拍身上的砂石,伸出手要拉起林琳。
林琳见我伸手也理所当然的拉了一把,但她却是要把我拉倒,用尽全力!
我始料未及就这么被她拉倒,也顺势的扑倒了她,伏在她的身上。
我们的鼻尖仅仅只有几公分而已,两人相望片刻后,忘情的拥吻,任凭海潮无情的拍打着我们的脸也无法将我们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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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老洋房内的七星灯竟然短时间内再度熄灭了一盏。
七星灯剩下四盏,残馀时间八个时辰(16小时)。
客厅内本已焦急的家人再次因为快速熄灭的灯而议论纷纷,奶奶是急得直跳脚,不断呢喃着。
「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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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拥吻之后我起身也扶起林琳,林琳随即就在孰悉的七星潭岸边迅速的生起了火,我们坐在火边烤着衣服,慢慢的聊起了过去。
当年,我高三毕业的暑假,林琳准备升大四,但实际上我们只差两岁,因为我高中念了四年。
我们是玩网路游戏认识的战友,因为我对于网路游戏交友有些刻版印象,总觉得萤幕对面的那个人是隻恐龙,所以从没有表示过要求林琳与我结婚当网婆等等。
林琳呢,她玩网路游戏也很久了,对于网路上的猪哥可说是见多识广,只要有网友要求她当网婆就直接封锁了,完全免疫的状态。
所以当她遇到像我这种完全不把她当回事的「稀有动物」,反而激起了她的兴趣,一天到晚好奇的问我为什么不交网婆,为什么不像其他人一样找她当网婆。
我当然老实不客气的说自己怕萤幕对面的人是隻恐龙啊,到时候惹了一身腥,麻烦。
因为如此,林琳越发好奇了,自己玩了好几年的游戏,第一次遇到这种稀有动物一定要好好的认识。
所以她主动跟我交换了msn,开始了我们的交往。
在msn上,她很刻意的用了一张网路上找来的丑照,说是她自己,我一看真的就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孩,但我没多想,因为她的性格开朗,调皮又单纯,跟我又很聊得来,我们甚至经常在游戏上掛网,然后相隔两地看着一样的电视剧再一起讨论。
后来大学开学了,学校在屏东,对于一个传统家庭长大的孩子,我其实并不喜欢这么多规矩,所以大学刻意的挑了一间屏东的学校,离我家台北十万八千里呀!家里想管也管不了,多爽!
我是念设计与艺术科系的,当初是免试推甄上的,不讳言,就是我的天分使然,同样的在开学之后,我在专业科系上也每每展现出了异常的天赋,获得专业科系老师们的青睞。
当然这些事我都分享给林琳知道,而她早就在msn看过我的真面目了,谁跟她一样心眼这么多。
很快的即将寒假,而她大四空堂很多,在寒假开始前就已经考完试提早放假,所以她主动提议要来屏东找我。
当然我是兴奋的,一口就答应了她,反正她长得很安全,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有什么踰矩的行为,就邀请她来玩这几天住在我的宿舍里,而她也并不反对。
还记得当天在屏东火车站,我依照火车时刻表,准时抵达车站等着接人。
看着手机里从电脑萤幕上擷取下来的msn大头贴,我四处张望着想找到赴约之人。
就在火车误点几分鐘之后进了站,乘客陆续下了车,我也就便开始寻找照片中的身影。
可是我找啊找的,一直找到火车都啟程开往下个车站时我都没找到人,真是怪了!
这我就很好奇了,正想打电话,身边一个女孩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看了她一眼,哇呜!正妹呀!可是我正要打电话,便跟她说了声对不起,我要打电话,随即拿起手机打了过去。
一旁的正妹看着我拿出手机拨电话的举动竟然表现出一脸好气又好笑的神情看着我。
我见她的表情心里就不爽了,心想正妹了不起呀,笑屁笑啊!
哪里知道电话拨通后,在我身边的正妹手机也响起来了,我看着她,嘖了一声表情嫌恶。
结果正妹拿出手机并将显示萤幕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一看傻了,萤幕上显示的是我的名字跟电话号码!我转头惊讶的看着眼前的正妹,只听闻她俏皮的说了句道。
「看见姊姊貌美如花的真面目吓傻了吗。」
在我的惊讶之馀确定了眼前的正妹确实就是林琳,我的心情就好像中了乐透头奖一样的愉悦,当然更多的是邪恶的想法,毕竟当时的我,才即将满二十岁而已,青春啊!
邀请她跨上了我的机车,将她带回宿舍放置行李后,我们又骑着机车出门,就在屏东市内吃喝玩乐了起来。
当时正值冬季,四季如春的屏东也飘着凉意,温柔如我怎么能让这隻自己送上门来的肥天鹅给跑了呢,当然是照顾有加无微不至,该披外套就披外套;该暖手就暖手;该提塑胶袋就提塑胶袋,完全没有第二句话。
这一路上我们聊着照片的事,她说以前也交过网友,但是多半看到正妹就变成猪哥,所以对于我这样的稀有动物,她是满心好奇的,更重要的是,她也对我的照片是一见钟情,她说我不帅,但我瀟洒倜儻长得又壮有肩膀,还有软绵绵小肚皮。
哥十几年前就是一副大叔样,十几年来没变过,老着等。
结束了第一天的行程后我们回到宿舍,霎时间天雷勾动地火,第一次见面就什么都办完了,当时还在室的我就被大两岁的姊姊给吃得一乾二净。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我们如胶似漆的夜夜缠绵,直到最后一天仍不捨对方离开。
后来放了寒假,我回到台北后,急急忙忙订了车票,说过年后要去找她,但林琳是不可能让我住她家,她会被爸爸打死,所以帮我找了便宜的旅社。
后来我们就按照这样的模式,暑假的时候也你来我往的交往着。
大四毕业的她很快的就找到了工作,她是幼教学系的,找到了补习班的工作,每天面对小朋友,她很有爱心,经常跟我分享补习班的小朋友有多调皮捣蛋。
而我也为了旅费,开始打工赚钱,当时我们为了能见彼此,工作再累都不觉得苦,有的只有甜蜜。
这样远距离的交往模式一直到我大二那年的暑假,轮到我去花莲找她的那一次,我们的人生从此坠入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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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死城的城头上黑宝与林琳在现实中仍旧僵持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