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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闵一边吃着肉羹泡饭,一边看着手錶。(嗯…现在五点半,还有半小时该怎么打发呢?)
  按照以往的惯例,少年放学后通常都会去附近一家店名叫做『轻松一下』的电动间,玩两道快打旋风ii轻松一下(有时选怪兽、有时选印度阿三,但相扑手才是他最自豪的科目),一直撑到肚子开始抗议时,才去巷口的麵摊祭拜五脏庙,餐后再到隔壁的全家便利商店买一罐雪克33和一条77乳加(如此差不多花光了老妈给的除『安全基金』外的所有银两),最后熟门熟路地走向传说中的流氓总部。
  阿闵的目的地其实是间位于某栋大楼地下室的弹子房,通常只要说出『总部』,内行人就彼此心照不宣。而混混们在里边进行着撞球、喝酒、抽烟、赌扑克牌、与妹仔搂抱甚至亲吻、玩电动、打架……总之没有一件是校规所允许的屌事。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打架仅限于钉孤枝(空手单挑),要拖堵(携械打群架)干大票的请到外边,否则老闆雄大仔会翻脸。
  这也就是阿闵不在这里玩快打旋风的原因,他认为打电动是一种纯粹的娱乐,既然是娱乐就不应该夹杂太多不必要的外在情绪;所以,他寧可冒着被纠察队抓包的危险,也不愿违背自己休间消遣的原则。
  至于那些左手臂上别着黄臂章的杂碎,在混混眼中他们一个个全是训导主任『拉虚仔』的走狗,也全是孬种,因为他们根本不敢到总部逮人。直到发生那件事之后……
  (编按:当时是在一个谜样团体的精心策划下,再加上一点点阴错阳差,导致差点爆发大规模的青少年集体武术团练事件,训导仔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带条子衝进去,而雄大仔还跟少年队槓上,听说是牵扯到啥迅雷专案的关係。此处提及,自然是与本书的主人翁颇有渊源之故;这里点到为止,后有详述)。
  相较于总部的隐密与绝对安全,在『轻松一下』轻松的小鬼们可一点也不能放松,除了应付萤幕上激烈的战况外,还必须随时提防破门而入的纠察队,这种刺激的气氛有时反而会让阿闵產生一种错乱的自虐快感(!?);不过通常店长(或是店长的狗)也会克尽卫哨的职责,忠实地为客户们把风——在客户们落网前先行知会一声,并且打开店后的小门迅速放生。这不仅仅是对熟客的尊重,同时也是生意人最基本的道义,正所谓『生意不成仁义在,下次必定搁再来。』而口碑传开后,标榜着内有『逃生门』或是『防盗隔间』的人性化设施,便成了在那个时空背景下,电玩业者开店时招揽顾客的先决条件哟!
  总而言之,总部的存在似乎提供着某种不知名的养分,无论是精神上不同程度的寄託或聊不完的话题,都令牧童们觉得彷彿三天两头不去那儿朝圣一番,整个人都会逊掉似的。
  ※※※※※
  阿闵对总部并没有任何的归属感。从总部的角度看来,14岁的阿闵只是个旁观者,并不是参与者。而在少年的心中,则认为总部只是因为自己没有目的才自然而然出现的地方,或许根本就没有人属于这里。所以——他对总部并没有归属感,虽然在这里常常可欣赏到即兴上演的真人版快打旋风。如此为游荡而游荡的结果,就是准备回家捱骂时,天色一定是黑的;至于究竟在外鬼混到多晚,由于阿闵是个不戴錶主义者,所以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然而,此刻少年的左腕正配戴着一只崭新的卡西欧电子錶,那是两天前到学校附近的日成补习班试听后,吵着老妈买给他的生日礼物(儘管他的生日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并且他也确实拿到了他当时想要的夜光溜溜球)。向来以精明节俭着称的老佛爷居然很够意思地答应这个任性的要求,只因阿闵振振有词地嚷着——身为一个课后要参加补习的学生,如果没有这项配备的话,未免太不像样了。但这显然违反了「牧童不戴錶」的不成文规定,why?
  在此不妨介绍一下牧童的标准装扮,这些狗屁不通的传统据说大都是从总部那边开始流行的:
  1.虽然学校严格实施发禁,但即使是理平头也一定要留得比资优班的书虫们长。
  2.上衣或卡其服的领子不可按照校方的要求,和外套的领子翻出来折在一起(那样子真的很驴)。
  3.上半身的衣着就算再多,也寧可像窗帘般地垂掛着,绝不会乖乖的a进裤子或裙子里。
  (编按:这种穿法在当时有个名堂,叫做:『千层派』。)
  4.穿外套时拉鍊越低越好。但在总部里要小心,拉鍊的位置是要排辈分的,越低表示越大尾;千万别得罪不拉拉鍊的傢伙,懂吗?否则很可能会没命!
  5.承上,在总部里如果看到最下面一颗釦子没扣的女生,眼睛最好别乱瞄,否则很有机会被不拉拉鍊的傢伙厕所约谈(少年在不久后的将来就有机会体认到这一点)。
  6.女生裙子越短越俏,男生裤管越长越酷。而一件夸张的『控巴拉裤』更是身为『七淘郎』自抬身价或重拾信心时不可欠缺的行头之一。
  7.书包从不放书,顶多只有一本联络簿、一个空便当盒,连笔都嫌多馀。之所以将书包儘可能的空出来不为别的,一来用不到、二来是为了干架时可塞砖块k人;有鑑于此,故大多数的混混皆不戴錶,这除了他们不被要求必须有时间观念外,还可避免在打斗中毁损。
  (编按:注意!此处所指的便当盒理所当然是空的。对~~别怀疑!午餐时牧童们会成群结队的到别班劫掠,这就是歷史课本中所提到的『打草榖』,跟天龙八部里的契丹匪类之行径并无二致。切记!生物总会自己找出路,ok?)
  8.脑子可以不灵光,但书包却不可不炫。最常见的创意是将书包前面那片布切割成鬍鬚状,并配合一堆不知所云的标语(不过通常都会写错字),诸如:国士无双、『椎』我独尊、一击之命(『之』为日文之平假名)、千人力、『递』夺公权、百鬼『拾』身、爽你爽我……等等不及备载;话说回来,阿闵就有一个被人称为『极品』的书包———试问天下英雄:有谁胆敢把耳熟能详的『三字经』后面写上训导主任的名讳(而且没有错别字),让斗大的六字真言天天在校园内外随风招摇?不久听说有某位死白烂模仿阿闵,但在人名部分改成各校带头大哥的绰号,其人后来……嗯~失去联络!了吧?
  (编按:在那个年代,书包可说是莘莘学子表达自我诉求及展现个人style的广告看板,而混混们更变相地发扬光大,在各『版面』尽情发洩对人群社会的所有不满,同时也彰显自己在江湖道上的『地位』!)
  9.书包的背法倒很讲究——集体行动派的混混会将肩带调到最长(几乎过膝),然后以『单肩绕颈』的方式斜背至前方垂吊着;而一匹狼型的狠角色则会将肩带调至最短,以『单肩侧背』的方式在前方用虎口叼住书包与肩带的连结处再下压至腰际,使整个书包像旗子般地掛在肩上。
  (编按:这样的装扮其实不无道理,前者由于成群结党,故着重于军阀大亨式的气派;而后者独来独往,为避免寡不敌眾之窘境,所以首重行动的敏捷性,各位看倌不妨拿出您尘封已久的国中书包比对一番,便知此处所言非虚。)
  除此之外,由于当年尚不时兴染发,且多数学校仍未开放发禁(如阿闵就读的h中),否则以上这所谓的『独孤九诫』肯定成了『摩西十诫』;而时隔多年,也不知总部的臭规矩改了没?
  阿闵倒是不注重这些狗屎规定,正如同他不鸟校规一样。即使他还不习惯左腕所传来的束缚感,但那只崭新的电子錶,或许就是改变他以往放学后一贯作业的象徵。
  因为他已有了目的,也许。
  「大概好一阵子不会去总部了吧!」少年的心如此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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