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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逍没有说话,他围着院子缓步走了一圈儿,一名护卫指了指西边的几间屋子,说道:“这几间像是住过女子。”
  沈逍推门走了进去。
  窗前有妆台,妆台上放着铜镜,却没有妆匣。
  铜镜前没有梳子,但是沈逍看到了几根细长的头发。
  沈逍伸出手指在妆台上擦了擦,有一层薄薄的尘土。
  他拈起一根头发放在鼻端闻了闻,转身走向床边。
  床铺是那种能睡五六个人的大通铺,床上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
  平安不知从哪里找到一只炕帚,在床上扫了扫,扫起一片尘土。
  “公子,这屋子至少十天没人住过了。”平安说道。
  “查查住在这院子里的人,所有人都要查。”沈逍冷冷地说道。
  华静瑶坐的马车来到大石坎时,大石坎外面已经围了不少人,有些人本来就是住在大石坎的,可这会儿不敢进去,索性和过路的人一起,围在路口看热闹。
  这时,一个满头大汗的中年人,被一名国公府的护卫带着,急急忙忙走了进去。
  “看到没,这就是最里头那个院子的房东,我见过他,姓牛,这院子是他家祖上传下来的,他们家早就不在这儿住了,听说家里出了一位当官的,当然不能再住这里了,早就搬出去了。”
  牛房东被带到沈逍面前,他抹了把头上的汗珠子,硬挤出一脸笑容,讨好地说道:“小姓牛,三河的牛县丞是小人的长兄大石坎最里头的那个院子与其他院子没有区别,都是大杂院,院子里住着七八户人家大几十口人。
  大门敞开着,院子里杂七杂八堆满东西。
  有破锅、炉子、掉了一条腿的桌椅板凳。
  在这些杂物中,最为醒目的是一架大鼓。
  鼓上原有的红漆已经斑驳,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沈逍的目光在大鼓上扫过,院子里没有人,也没有晾晒的衣裳。
  沈逍一挥手,护卫们如同恶虎一般冲进了各间屋子。
  但是他们很快又出来了,没有人,一个人也没有。
  “四公子,咱们来晚了。”平安惋惜。
  沈逍没有说话,他围着院子缓步走了一圈儿,一名护卫指了指西边的几间屋子,说道:“这几间像是住过女子。”
  沈逍推门走了进去。
  窗前有妆台,妆台上放着铜镜,却没有妆匣。
  铜镜前没有梳子,但是沈逍看到了几根细长的头发。
  沈逍伸出手指在妆台上擦了擦,有一层薄薄的尘土。
  他拈起一根头发放在鼻端闻了闻,转身走向床边。
  床铺是那种能睡五六个人的大通铺,床上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
  平安不知从哪里找到一只炕帚,在床上扫了扫,扫起一片尘土。
  “公子,这屋子至少十天没人住过了。”平安说道。
  “查查住在这院子里的人,所有人都要查。”沈逍冷冷地说道。
  华静瑶坐的马车来到大石坎时,大石坎外面已经围了不少人,有些人本来就是住在大石坎的,可这会儿不敢进去,索性和过路的人一起,围在路口看热闹。
  这时,一个满头大汗的中年人,被一名国公府的护卫带着,急急忙忙走了进去。
  “看到没,这就是最里头那个院子的房东,我见过他,姓牛,这院子是他家祖上传下来的,他们家早就不在这儿住了,听说家里出了一位当官的,当然不能再住这里了,早就搬出去了。”
  第四三六章 铃医
  “铃医?”牛房东一时还没有搞明白这个小姑娘是何方神圣,他木然地指指前面的正房,“后罩间也租出去了,是个铃医,只是他不常住。”
  沈逍想起来了,刚刚牛房东在说起这院子里住了几户人家时,先是说的“六家”,后来又改成“七家”,显然,因为那个做铃医的不是经常住在这里,就连牛房东自己也快要把这户人家给忘了。
  “不常住是什么意思?不是常租的?临时租几天?”那位刚刚进来的小姑娘,也就是华大小姐华静瑶好奇地问道。
  牛房东在过来的路上,已经听说要来见的人是永国公府的沈四公子,现在见这位忽然出现的小姑娘坦然自若的模样,便猜到这定是和沈四公子一起来的,他们是认识的,牛房东立刻警醒起来,不敢怠慢,忙道:“这位郎中已经在小人这儿租房租了两年了,别看只是个走街串巷的铃医,可他掏起银子来反而比别的住户要大方,虽说只是租了一间后罩房,可是人家的租金一交就是五年,五年的租金啊。小人每月十五过来收租,可不关他的事,小人一年里也见不到他几回,小人过来时,很少能遇到他,有时候连续几个月也遇不上,听院子里的人说,他不是经常回来住,最长的时候隔了小半年才见他回来,因此,小人自己个儿也快要忘记还有这么一位租客。”
  “这位铃医姓甚名谁,哪里人氏,多大岁数?你上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华静瑶问道。
  牛房东想了想,道:“他说他姓齐,四十上下,他说他就是个孤儿,无父无母,少年时跟着师傅走街串巷做铃医,师傅死了,他就接了师傅的药箱子,继续做游方郎中。唉,小人也不知道他说得是真是假,但凡是铃医啊、神算啊,全都是这一套说辞。小人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来着,容小人想想啊……对了,想起来了,就是尤大姐第一次来的那次,那天尤大姐来看房子,当下就拍板定下来了,交三押一,一下子就给了四个月的房租,小人当下就把钥匙给了她们。既然来了,小人便在院子里转了转,刚好看到齐郎中,他还送给小人几个菊花香囊。”
  华静瑶颔首,继续问道:“你和这里的房客有没有签订租契?”
  京城里有大大小小的牙行,无论是买卖房子还是租赁房子,但凡是通过牙行的,牙行都会收取佣金。比如董祥就是能过牙行卖了老李的房子,那房子卖得便宜,佣金当然也便宜,可若是交易的金额高了,那么佣金相对也会高。
  但是像大石坎的这些大杂院,都是散租,且租金不高,无论房东还是租客,都是能省则省,通过牙行的并不多,但是不通过牙行不代表没有立契,因此,华静瑶才有此一问。
  牛房东忙道:“不瞒姑娘,住在这儿的人,认字的不多,大多数人顶多就是会写自己的名字。因此,每次收了租金,都是小人给他们打个收条,比如写上,今收到某某某交来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房租多少多少,然后签上小人的名字,再按个手印,有这收条,小人就不能在期限内轰他们出去,像这种打收条的方式,不只是小人一家,整个大石坎家家如此,姑娘可以打听打听。”
  华静瑶又问:“也就是说,只有你给他们打的收条,他们并没有给你签字按手印什么的?”
  “对,小人要他们的签字手印也没用啊,小人自己有帐本,哪家交了哪家没交,一笔笔全都记着呢。”牛房东说道。
  “好的,谢谢你。”华静瑶微笑。
  见这位姑娘一副要打发他走的样子,牛房东有点着急,他看看沈逍,又看看华静瑶,最终还是觉得华静瑶像是更好说话。
  他小心翼翼地问道:“请问姑娘,你可知道小人这院子里出了啥事?那些租客们……莫不是出了事?”
  房东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可是他听说过沈四公子的壮举,抬着尸体逛大街,整个京城谁不知道谁不震惊啊。
  现在沈四公子来了他这里,能有好事吗?
  想到这里,房东忽然就猜到这位小姑娘是何方神圣了。
  昭阳长公主家的那位大小姐!
  与这位大小姐的名头同时想起来的,还有香火胡同挖出尸体的那件事。
  那也是对外出租的院子,尸体就藏在那院子里……
  牛房东想到这些,差点就要哭出来了。
  完了,这些租客全都死了,香火胡同里只挖出一具尸体,他这里呢,这院子里住的有三十来号人吧,全死了,全都埋在院子里?
  华静瑶亲眼看到牛房东的眼圈红了,接着牛房东的眼睛里泛起一片水光。
  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竟然在她面前……这是吓哭了?
  华静瑶连忙劝道:“出没有出事还不知道,要查……”
  说着,她看向沈逍,沈逍摇摇头:“没闻出来。”
  华静瑶松了口气,现在虽然不是夏天,可若是这院子里真的埋了三十来具尸体,那味道……她闻不出来,可是沈逍和大柱子一准儿能闻得出来,或许大柱子也闻不出来,但沈逍一定能。
  现在沈逍说没闻出来,那就是有一半的可能,即使这些人真的死了,也没有埋在这院子里。
  可这话不能对牛房东说啊,说了牛房东也不会放下心来。
  索性不说了。
  “这位大叔,你回家等消息吧,一旦有了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华静瑶客气地说道。
  刚刚在外面,华静瑶便问过国公府的护卫了,这房东是京城土生土长的,有家有业有姻亲,家里还有位大哥是当官的,像这种人,你说让他等消息,他就会真的等消息,哪怕这院子真的挖出尸体,也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
  果然,牛房东垂头丧气地走了,华静瑶知道,这位大叔今晚是睡不着觉了。
  华静瑶是中途进来的,没有听到牛房东前面的那些话,她便问沈逍:“还有能着手调查的地方吗?”
  “嗯,刚刚房东说,这院子里有户人家住的是小红鞋的男人和孩子,小红鞋母女就是前面翠花胡同的。”沈逍说道。
  第四三七章 小红鞋
  很快,派去翠花胡同的人便回来了,带回一老一少两个浓妆艳抹的女子。
  不用问,这就是小红鞋和她娘。
  华静瑶见这对母女长得毫无相似之处,便猜到十有八、九不是亲生母女。
  也是,像翠花胡同这种地方,虽然对外都称是母女,但其实也就是鸨儿和姐儿的关系。
  小红鞋四下看了看,咦了一声,正想开口,一抬眼却看到了沈逍,小红鞋原本还有几分惊慌的神情立刻褪去,眼波流转,媚态横生:“哎哟,这位公子,你不去家里找奴家,怎么来了这儿?”
  沈逍眉关紧皱,接着,便在小红鞋那快要溢出水儿的眼神里,掏出一条雪白的帕子,捂住了他那尊贵无比的鼻子。
  不仅如此,沈四公子还后退了几步,华静瑶觉得吧,此处需要一柄大蒲扇,把小红鞋身上那香喷喷的味道全都扇到九霄云外。
  华大小姐对香味没有多少研究,虽说她自己用的都是最好最贵的花露,可是她也没觉得小红鞋身上的香味有多难闻,相反,她还挺能接受的。
  可是沈四公子无法接受,沈四公子的鼻子太过娇贵,但凡是一点点他不喜欢的味道,他全都无法接受。
  华静瑶叹了口气,冲那小红鞋招招手:“来吧,别客气,我问你答。”
  小红鞋看看华大小姐,又看看那位眼角眉梢都写着“你很臭”三个字的漂亮公子,万般无奈,不得不往华静瑶面前移动……移动……
  如她这般的女子,察言观色是谋生手段,明知人家嫌弃她,若是她还要硬往上凑,她这只小红鞋早就变成没人要的烂鞋巴子了。
  “哎哟,姑娘这话说的,有啥客气的,姑娘问奴家话,这是奴家的荣幸。”
  小红鞋声音婉转,自带娇态。
  别看面前的是位小姑娘,可这里是京城啊京城,谁知道这位小姑娘是啥来头呢,别看这小姑娘衣著朴素,可耳朵上戴的那副耳坠子,用的可不是普通珍珠,那是南珠,成色极好的南珠!
  前世,华姑娘在衙门里混的时候,没少和胭脂巷里的姐儿打交道,她年纪小,又是女子,那些姐儿对她没有戒心,偶尔还会留她吃个大鸡腿。
  “听说你男人和孩子就住这里?”华静瑶问道。
  “是啊”,小红鞋指着一处屋子,笑着说道,“就是那间,也不知这爷俩儿去哪儿了,这会儿没在。”
  “你那孩子是男娃还是女娃,多大了?”华静瑶又问。
  “是个儿子,今年三岁了。”小红鞋一脸得意,她的样子挺多十八、九岁,显然生下儿子时年龄还不大。
  “你男人呢,姓什么,他平时就是带孩子吗?”华静瑶的语气一派轻松,就像是寻常聊家常。
  小红鞋叹了口气,道:“他那腰受过伤,干不了活儿,不带孩子还能干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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