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正文松开手,“那我去帮他泡杯牛奶,你炒菜的时候当心别烫到了。”</p>
“你去吧,我知道的。”</p>
沈馨说完,转身朝厨房走去。</p>
苏正文捏了下手指,嘴角略微上扬,走到茶几旁去泡牛奶。</p>
灯光师故意将光源调亮,白炽灯印在墙壁上,晃的有些刺眼。</p>
——咔。</p>
场记板响。</p>
这一幕也顺利通过。</p>
开拍就这般顺利,唐官芝的心情很不错。</p>
“大伙辛苦了。”</p>
唐官芝又看了眼镜头,确认无误后侧头对工作人员道,“大伙快收拾下,小张去订个场,咱们今晚吃去刘胖子那家。”</p>
虞歌和另外两人打了声招呼,随后朝齐白的方向走去。</p>
他抬头看了眼时间。</p>
22:21:35</p>
《芭莎秀》的播放结束了。</p>
没关系,虞歌咂了下嘴,他还可以看重播。</p>
虞歌走路很快,几步就走到了齐白的身边,从他怀中掏出水瓶,刚准备喝一口,却见到齐白一直在光脑上点来点去,忍不住好奇的问了句,“你在做什么?这么认真。”</p>
“诶,你演完了吗,怎么这么快。我才刚刚看完《芭莎秀》,正在刷星网热搜。”</p>
齐白抬起头,“你知道吗?查尔斯刚才发了条动态。”</p>
虞歌低头,“他发了什么?”</p>
“你自己看。”</p>
齐白将光脑屏幕递过去。</p>
虞歌低下头,发现查尔斯就发了两个字,我的。</p>
配图是珍妮,怀里抱着一只很大的粉红色爱心鱼布偶,鱼身上印着三行浅浅的英文。</p>
字迹飘逸刚劲,很是好看。</p>
那三行英文分别是</p>
me too</p>
because it is you</p>
i love you</p>
虞歌眨了下眼睛,嘴角忍不住上扬,连眉梢间都充满开心。</p>
这条鱼型布偶,是他和查尔斯那晚去影院时买的。</p>
字应该是查尔斯印的。</p>
而且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查尔斯是属狗的。</p>
</p>
</p>
☆、第六十四章</p>
</p>
当自我的物质需求得以能满足时, 人心便最容易膨胀,若是欲望也得不到有效的抑制,便只会变本加厉的让人心生厌恶,到最后自食恶果不说,还会拖着别人一齐共赴沉沦,却依旧趋之若附。</p>
——这是《清欢》原文里,开篇的第一段话。</p>
唐官芝的个性比较感性又文艺, 拍戏时讲究效率,但她最看中的还是细节与剧情,只要有一处达不到她的要求, 这场戏便会重拍。</p>
不过讲真的,她自己都开玩笑似得说过,拍这部戏不是为票房,只为拿奖。而且整部戏拍完、所需要用到的经费也不是特别多。</p>
不过在这部戏开拍之前, 商以晟的扮演者其实还没找到,原本唐官芝指望找一个替身, 只露出一个背影,设下悬念。但是虞歌在镜头前试了下,结果发现自己,始终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p>
时间流逝的飞快, 眨眼便已过去了大半个月的功夫。</p>
《清欢》整部戏中,有关于虞歌的戏份也基本快要全部结束了。</p>
——咔</p>
虽然才早上九点,可是场记板已经响了好几次。</p>
新的一场戏继续。</p>
苏正文和沈馨结婚之后,接着便顺理成章的搬进了家中。两年后, 沈馨怀孕了,暮清欢读高三。</p>
家中的装饰全部换了,苏正文劝沈馨放弃了新找的工作,送她到自己母亲那里安心养胎。</p>
沈馨答应了,但是私底下给了清欢一张银行卡,苏正文不知道。</p>
作为母亲,她知道的,自己儿子不擅言辞,怕会吃亏。</p>
沈馨走的第一天,苏正文作极了一副父亲的样子,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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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吧,我知道的。”</p>
沈馨说完,转身朝厨房走去。</p>
苏正文捏了下手指,嘴角略微上扬,走到茶几旁去泡牛奶。</p>
灯光师故意将光源调亮,白炽灯印在墙壁上,晃的有些刺眼。</p>
——咔。</p>
场记板响。</p>
这一幕也顺利通过。</p>
开拍就这般顺利,唐官芝的心情很不错。</p>
“大伙辛苦了。”</p>
唐官芝又看了眼镜头,确认无误后侧头对工作人员道,“大伙快收拾下,小张去订个场,咱们今晚吃去刘胖子那家。”</p>
虞歌和另外两人打了声招呼,随后朝齐白的方向走去。</p>
他抬头看了眼时间。</p>
22:21:35</p>
《芭莎秀》的播放结束了。</p>
没关系,虞歌咂了下嘴,他还可以看重播。</p>
虞歌走路很快,几步就走到了齐白的身边,从他怀中掏出水瓶,刚准备喝一口,却见到齐白一直在光脑上点来点去,忍不住好奇的问了句,“你在做什么?这么认真。”</p>
“诶,你演完了吗,怎么这么快。我才刚刚看完《芭莎秀》,正在刷星网热搜。”</p>
齐白抬起头,“你知道吗?查尔斯刚才发了条动态。”</p>
虞歌低头,“他发了什么?”</p>
“你自己看。”</p>
齐白将光脑屏幕递过去。</p>
虞歌低下头,发现查尔斯就发了两个字,我的。</p>
配图是珍妮,怀里抱着一只很大的粉红色爱心鱼布偶,鱼身上印着三行浅浅的英文。</p>
字迹飘逸刚劲,很是好看。</p>
那三行英文分别是</p>
me too</p>
because it is you</p>
i love you</p>
虞歌眨了下眼睛,嘴角忍不住上扬,连眉梢间都充满开心。</p>
这条鱼型布偶,是他和查尔斯那晚去影院时买的。</p>
字应该是查尔斯印的。</p>
而且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查尔斯是属狗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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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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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我的物质需求得以能满足时, 人心便最容易膨胀,若是欲望也得不到有效的抑制,便只会变本加厉的让人心生厌恶,到最后自食恶果不说,还会拖着别人一齐共赴沉沦,却依旧趋之若附。</p>
——这是《清欢》原文里,开篇的第一段话。</p>
唐官芝的个性比较感性又文艺, 拍戏时讲究效率,但她最看中的还是细节与剧情,只要有一处达不到她的要求, 这场戏便会重拍。</p>
不过讲真的,她自己都开玩笑似得说过,拍这部戏不是为票房,只为拿奖。而且整部戏拍完、所需要用到的经费也不是特别多。</p>
不过在这部戏开拍之前, 商以晟的扮演者其实还没找到,原本唐官芝指望找一个替身, 只露出一个背影,设下悬念。但是虞歌在镜头前试了下,结果发现自己,始终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p>
时间流逝的飞快, 眨眼便已过去了大半个月的功夫。</p>
《清欢》整部戏中,有关于虞歌的戏份也基本快要全部结束了。</p>
——咔</p>
虽然才早上九点,可是场记板已经响了好几次。</p>
新的一场戏继续。</p>
苏正文和沈馨结婚之后,接着便顺理成章的搬进了家中。两年后, 沈馨怀孕了,暮清欢读高三。</p>
家中的装饰全部换了,苏正文劝沈馨放弃了新找的工作,送她到自己母亲那里安心养胎。</p>
沈馨答应了,但是私底下给了清欢一张银行卡,苏正文不知道。</p>
作为母亲,她知道的,自己儿子不擅言辞,怕会吃亏。</p>
沈馨走的第一天,苏正文作极了一副父亲的样子,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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